我特别讨厌小A,因为有一次她当着我的面摸我老公的手。人家老公的手是随便摸的吗?是挑衅还是挑逗?虽然知道她没有过多的恶意,但是,愤愤不平的我还是决意恨她一辈子。
昨天再次看到小A———瞬间,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她怎么变得那么胖!胖到好蠢,胖到毫无威胁,胖到让我突然涨了好几十分的自信。她说,你怎么没有胖。
特别快意特别爽有木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痛快!痛快!痛快!然后……我决定不恨她了。
阳光充足的有些耀眼,我把高跟鞋踩得当当响,走路的姿势都变的昂首挺胸了。我讨厌的人胖了,这件事让我感觉非常过瘾。心存着这些小龌龊,我嘻嘻笑着跟老公说,看啊看啊!小A胖的好难看啊!老公说,是啊,又抽烟又喝酒能好看的了吗!
好吧,我不抽烟也不喝酒,不事妈不也八卦,不懒不馋还要多锻炼。
我讨厌的人胖了,让我那么有动力把自己的生活过的更好。也许明天我可以骑骑马,拍张英姿飒爽的照片;也许明天我可以跑跑步,朝气蓬勃的流流汗;也许明天我可以去图书馆,温文尔雅的看看书;也许明天我可以包包饺子,给大家做顿美味的晚餐……所有这些美好的事情,我好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完成。
我讨厌的人胖了,这贱贱的窃喜虽然不该大张旗鼓的渲染,但它却瞬间点燃了我的小宇宙,似乎有种报仇雪恨的快感。
但是等等,难道我所做的事情全都正确全都完美吗?当我张扬得瑟无所顾忌时,会不会引起别人的讨厌呢?那么,讨厌我的人会不会觉得我胖了?
我们彰显个性没有错,但不要妨碍到别人;我们得瑟也无伤大雅,但要记得尊重别人;我们即使多么想无所顾忌,也不要触碰别人的底限。
免得一个hold不住,让人明目张胆的笑你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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