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绛县地界,看到绛县标榜“天下第一县”,据说源于《左传》中关于“绛县老人”的记载,以其为先秦历史典籍中首次出现“县”这一名称而称为“天下第一县”。查了一下原始记载如下:
《左传·襄公三十年》: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有与疑年,使之年。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年,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吏走问诸朝,师旷曰:“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是岁也,狄伐鲁。叔孙庄叔于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士文伯曰:“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召之,而谢过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敢谢不才。”遂仕之,使助为政。辞以老。与之田,使为君复陶,以为绛县师,而废其舆尉。
这段话说的是,公元前543年阴历2月,晋悼公夫人赐给筑杞城的役夫酒饭(悼公夫人是杞国杞桓公之女,这些役夫应是晋国派去外援杞国筑城的),有一个年长的绛县人,没有儿子自己赴役,所以参加了这次聚食活动。有人对他的年龄产生疑问,这位老人说他自己也记不住岁数,反正轮回了四百四十五个甲子还多。小吏请教在场的官员,乐师师旷算了算,说老人七十三岁了。太史史赵、大夫伯瑕推算的也是七十三岁。晋国主政赵武问到绛县大夫,绛县还是赵武掌管的县邑(春秋时,公邑置大夫、私邑置宰以治之。绛县属于公邑,赵武作为国卿主管绛县)。于是把那位绛县人叫了过来,检讨说:“赵武不才,为国君主政,事务繁杂,让您这样年长还处于困苦奔波中。”随后让老人协助自己处理政务,老人以年老推辞;于是给了老人土地,让老人做主管衣服的官,又以为绛县的县师,同时免去主持征发徭役的官员(因役使孤老)。
由此,“绛县老人”成为具有特定语义的词语,代称高寿。其实七十三岁即使在古代也算不上高寿。
上述《左传》中关于绛县的记载,是否最早对“县”这一行政区域的记载?答案是否定的。从顾炎武《日知录》中谈“郡县”一节可知。
《汉书·地理志》言:“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後之文人祖述其说,以为废封建,立郡县,皆始皇之所为也,以余观之,殆不然。《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晋襄公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宣公十一年》:“楚子县陈。”《十二年》:“郑伯逆楚下之辞曰:‘使改事君夷于九县。’”《十五年》:“晋侯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成公六年》:“韩献子曰:‘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襄公二十六年》:“蔡声子曰:‘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三十年》:“绛县人或年长矣。”《昭公三年》:“二宣子曰:‘晋之别县,不惟州。’”《五年》:“蘧启疆曰:‘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又曰:“因其十家九县,其馀四十县。”《十年》:“叔向曰:陈人听命,而遂县之。”《二十八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哀公十七年》:“子穀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晏子春秋》:“昔我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说苑》:“景公令吏致千家之县一于晏子。”《战国策》:“智过言于智伯曰:‘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史记·秦本纪》:“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吴世家》:“王馀祭三年,予庆封朱方之县。”则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已为县矣。
顾炎武详细罗列了史书中分封制向郡县制演变中的一些记载,可以看出鲁僖公33年(前627年)便有了“县”的记载,比记载绛县的鲁襄公30年(前543),早了84年,由此而知绛县并非“天下第一县”。
《左传·庄公十八年》记载:“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学术界一般认为设置“县”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最早是楚武王熊通于公元前739年灭权国而置县,任命斗缗为权尹(相当于县令),是为设县之始。权县当为“天下第一县”,不过行政区域的权县到现在已不存在。
另外,春秋时的“县”,保留有分封制的残余,不是后世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县——郡县之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