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某校校长因怀疑一名女生早恋,殴打并逼迫其女生写不堪入目的“性行为检讨书”。
后来被女孩的妈妈和哥哥发现后,家人将其带入医院检查,女孩还是洁白的处子之身,可是该校长竟不相信医院的检验结果,家长又将其带入另一个医院检查,结果还是一样。
事发后,他哥哥说,妹妹一直发抖,甚至出现短暂的小便失禁现象,刚开始几天,脑部有伤,头皮有渗血,外伤性右耳鸣,呕吐,右臀部、小腿均可见片状淤青。
事发后,女孩就没有再去上学,哥哥和家人还请了心理医生,但女孩根本不愿意和心理医生说话。
案发后,哥哥曾给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反映,但一起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学校、教育部门也没有人联系他们,更没有人看望慰问他们。直到他哥哥将相关视频发到网上,该校长才通过中间人找到他们,说愿意私了,后经记者介入,该校长目前已停职,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不管调查怎样,我想,今后这个女孩的人生定是艰难重重。
我不知道,这样的校长是怎么混进教师队伍的?一个没有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人是怎么当校长的?
仅仅是因为怀疑女孩的行为,就开始殴打她,而且是暴力殴打,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教师的权力。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几千年下来的师者风范体现在哪里?老师,你没有权利殴打学生,你可以拿起戒尺轻轻地警告学生,但是你没有权利用暴力殴打学生。不管学生是不是做错了事,你也没有这个权利,你要守你的份,如果万一学生真的做出了什么违法的事来,也会有公安机关来管。
而且在女孩不承认的情况下,逼迫女孩写不堪的检讨书,该校长的居心何在?是不是自己有变态的心理?
事后发后,还想私了?凭什么?
对这样的人渣,就应该重重地处罚,否则,谁知道下一个受伤害的人是谁?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