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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新网] 最高人民法院: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3.98%,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全国已发出350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受家暴者人身安全。
2. [澎湃网] 司法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部署推进两部门间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提升公证服务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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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澎湃网] 修正后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1起施行,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更细致的规定。
5. [澎湃网] 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经正式上线,通过实名注册后即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1. [深圳晚报] 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布新版仲裁规则:首度确立“选择性复裁程序”,在仲裁程序内部给予当事人实体上被“二次救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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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澎湃网] 山东通报山东师大和青岛理工考研试题错装直接发答案事件:系严重责任事故,将妥善安排补考各项工作;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停职处理。
2. [澎湃网] 深圳“高端老赖”落网,系资深律师,极具反侦察能力和法律知识的“高端失信被执行人”,法官进行三次抓捕终将其擒获。
3. [澎湃网] 山西省肿瘤医院等16家医院因违规收费被查处,当地人社局重罚违规医院4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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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澎湃网] “逃犯克星”张学友再立功:一在逃人员在江门演唱会上落网;截至目前,警方已在张学友演唱会上陆续抓捕了约60名犯罪嫌疑人或在逃人员。
6. [法制网] 福州两记者采访遭暴力阻挠,警方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12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 [央视网] 印尼海啸已致373人死亡,128人失踪,1495人受伤;外交部:将通过红十字会等渠道为印尼救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 [澎湃网] 土耳其拟将遇害记者卡舒吉案提上联合国议程,敦促沙特分享调查结果。
已被查封的房地产还能否转让?转让合同效力如何?
【阅读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均规定已被查封的财产不得转让,那么转让已被查封财产的合同是否有效?本案例最高法院从物权法的区分原则角度,认定财产被查封,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效力。
【案件来源】
山东金龙地产有限公司与山东魅力四射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1365号]
【裁判要旨】
房地产存在被查封的障碍,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转移、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规定并未明确处分查封财产合同的效力,故当事人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案情简介】
一、2010年4月2日,魅力四射公司与金龙公司原债权人高士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年年6月和9月魅力四射公司与金龙公司分别签订《会议纪要》和《协议书》,就金龙大厦的恢复建设、手续完善及对外销售事宜达成协议,以金龙公司方名义对金龙大厦西塔楼7-22层的房产进行销售。金龙大厦已被法院查封。
二、金龙公司向济南中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确认金龙公司与魅力四射公司签订的《会议纪要》和《协议书》违法无效;魅力四射公司返还从金龙公司取走的相关文件。济南中院判决:确认《协议书》部分无效;魅力四射公司返还从金龙公司取走的相关文件。
三、魅力四射公司不服,上诉至山东高院。山东高院认定会议纪要和协议书应为有效,判决驳回金龙公司的起诉。
四、金龙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裁定驳回金龙公司的再审申请。
【裁判要点】
案涉《会议纪要》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
首先,涉案房产存在被查封的障碍,房产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转移、变卖已被查封的财产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该规定并未明确处分查封财产合同的效力,故该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
【实务经验总结】
一、虽然当事人就已被查封的房产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并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二、转移、变卖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将可能被人民法院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认定房地产处于查封状态不影响债权合同效力的案例
韶关市佳和印染有限公司与韶关市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874号]认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佳和印染公司是依法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年限内,其可以依法转让涉案土地。据一、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佳和印染公司与万通房地产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时,涉案土地已由法院依法查封,在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解除前,《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也不能对抗债权人,但由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是佳和印染公司、万通房地产公司及鸿晖置业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签订转让协议时三方对查封事实均实际知晓并接受,因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对佳和印染公司、万通房地产公司及鸿晖置业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内容也并未发生变更。各方履行的仍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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