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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彭仁波切 著 般若摄颂释(24)

麦彭仁波切 著 般若摄颂释(24)

作者: 悠远的歌 | 来源:发表于2020-12-30 22:19 被阅读0次

    辰二、广说分四:

    一、思维此深法之功德;二、传讲此深法之功德;三、入定后得修行之功德;四、视如是福德亦如幻之功德。

    巳一、思维此深法之功德:

    如行爱染之人士,与女约会未遇彼,

    一日尽其行思念,菩萨能得彼数劫。

    如《广行般若》中说:“具足般若波罗蜜多之甚深处,审谛、思维、衡量、观察,如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住,甚至仅在一日行持瑜伽,其于一日内行多少事?”其中,从“譬如耽欲人……所超生死流转数,与耽欲人经一昼夜所起欲念数量等同”到“能远离退转正等菩提所有过失”1之间加以说明。按照经中所说,在这里也不例外,比如,行持爱染心之法的一个男士和女人约会,假设没有遇到她,那个男子的一天,思念的分别心会接连不断涌现,由贪爱所牵,反反复复思念那唯一的对象。尽其所行这样的思念心刹那,在这么多劫中积累的善法,一日之中修行此法瑜伽的菩萨即能获得,因为心的每一刹那也能聚集无量的善资。

    ——————

    【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第三百二十九中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应于如是诸甚深处。依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理趣。审谛思惟称量观察。我今应如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住。我今应如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学。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能于如是诸甚深处。依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理趣。审察思惟称量观察应作是念。如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住。如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学。是菩萨摩诃萨由能如是精勤修学。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起一念心。尚能摄取无数无量无边功德。超无量劫生死流转。疾证无上正等菩提。况能无间常修般若波罗蜜多。恒住无上正等菩提相应作意。善现。如耽欲人与端正女更相爱染共为期契。彼女限碍不获赴期。此人欲心炽盛流注。善现。于意云何。其人欲念于何处转。世尊。是人欲念于女处转。谓作是念。彼何当来共会于此欢娱戏乐。善现。于意云何。其人昼夜几欲念生。世尊。是人昼夜欲念甚多。佛言。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依深般若波罗蜜多起一念心。如深般若波罗蜜多所说而学。所超生死流转劫数。与耽欲人经一昼夜所起欲念。其数量等。善现。是菩萨摩诃萨随依般若波罗蜜多所说理趣。思惟修学随能解脱障碍无上正等菩提所有过失。”

    巳二、传讲此深法之功德:

    菩萨千俱胝劫施,罗汉独觉守护戒,

    谁说具胜般若法,善妙施戒不可比。

    某某菩萨在千俱胝数多劫中,对阿罗汉、独觉等作布施,或者为了声闻缘觉的果位而进行布施,守护清净戒律,另外某人仅在一日讲说殊胜般若波罗蜜多法的善妙,布施持戒比不上它一分。

    巳三、入定后得修行之功德:

    菩萨修行胜般若,起定宣说无染法,

    利生回向菩提因,三世间无等彼善。

    某某菩萨入定中修行殊胜般若波罗蜜多,从中起定而在后得时,宣讲相应自己所修行的无染之法,也就是无有相分别等过失的法,或者也可解释为:不被追求闻名利养等的妄念所染而讲经说法,如果说法也为了利益众生回向成为大菩提之因,那么在地下、地上、天上三世间中没有等同于它的善法。

    巳四、视如是福德亦如幻之功德:

    了知此福不实空,虚无不真无实质,

    如是行持佛智行,行时引摄无量福。

    如此思维、传讲般若波罗蜜多等,虽然在名言中有不可限量、不可胜数、不可估量的福德,但在胜义中福德也无有自性,彻底了知这般传讲等所生的福德自法相也不成立的缘故,为“不实”。同样,由于无有苦等行相,因此是“空性”;无相的缘故为“虚无”;因为自本体不成立,依缘而起,所以“不真实”;远离缘取,为此无有实质。如是行持一切善逝的般若波罗蜜多,那么在行持这样的行为时,能引摄无量福德。对此,也有解释成:由于无有自相的缘故为不实;空性等三者是指空性;空空、大空、胜义空三种,是不实;有为空、无为空、无际空、毕竟空、无散空五种,是虚无;自性空等是无实质。实际上,万法无有自性的道理,从反体的角度,似乎是众多积聚、虚而不实,无有坚固性可言,为此是“不实”;诸如狮子等假造的形象,是“虚无”的;不能独立自主而观待他法,虚伪不可靠,因此说“不真”。诸如此类,以虚妄的不同名词来说明。

    卯二、断除过失分二:

    一、除胜义中福德果无增无断无得故成佛不合理之过;二、除世俗中亦不该获得佛果之过。

    辰一、除胜义中福德果无增无断无得故成佛不合理之过分二:

    一、胜义中无灭无增;二、胜义中虽无但世俗中成佛合理。

    巳一、胜义中无灭无增:

    知佛略广详尽说,此一切法唯说已,

    俱胝那由他多劫,纵说法界无增灭。

    诸佛出有坏简略宣说、广泛结合其义而说明、连同能立证成理而详尽宣讲的所有法,了解到这一切尽管在真实性中能诠所诠皆不可得,也就是无可言说,但在名言中唯是讲说的名称而已。在俱胝那由他多劫之中,纵然宣说无量法门,以遮破或建立的方式来进行诠解,能诠的词句倒是无有止境,然而法界自本体中,过失无有灭尽,功德毫无增长,恒常处于不可言表、无盈无亏的平等性中。所以,在真实义中,一切法无增无灭平等性,原本就是涅槃,而丝毫也不存在再度证得菩提的情况。

    巳二、胜义中虽无但世俗中成佛合理:

    所谓诸佛波罗蜜,诸法唯名普宣称,

    菩萨回向心无执,无失证佛胜菩提。

    所谓的一切佛陀之道——波罗蜜多的所有法,自本体都不成立,唯是以名称表达,普遍宣称,然而单单在世俗中,一切善根回向无上正等菩提,了知道果无有自性的菩萨,没有执著彼彼之心,方便、智慧圆融双运,由无欺缘起之理的正道中不会退失,将证得佛陀的殊胜菩提,这在名言中是存在的,原因是:由现证诸法本来涅槃自性清净的实相真如,获得离客尘清净作为差别的菩提,从现相的侧面而言真实不虚存在。

    辰二、除世俗中亦不该获得佛果之过分二:

    一、断除所断合理;二、获得功德合理。

    巳一、断除所断合理分二:

    一、比喻;二、意义。

    午一、比喻:

    如油酥火相遇时,非初焚油无不焚,

    非触火焰末焚油,无末火焰不焚油。

    如果有人说:从世俗名言出发,能获得菩提的心是刹那性,它无法积聚,为此依靠这颗心怎么获得离障的菩提呢?因为,单单依靠前面的心也不能断除障碍,不依靠前心而仅仅凭借后心也不能断除障碍,这两者也不存在积聚一起的情况。

    首先运用世间共称的比喻来说,(油菜籽)粮食等的油精华——熔酥,和油灯、火焰这两者相遇时,并不是仅以第一刹那火焰就完全焚尽灯油的,当然没有第一刹那也不能焚尽它,也不是仅仅油汁和火焰接触到最后才烧尽灯油的,当然没有最后的火焰也不能烧尽它,从火焰的第一刹那到最末刹那之间的刹那相续完结时,就烧尽了所有清油的熔酥,灯油全部用尽,以这种存在的现象作为比喻可以了知。

    午二、意义:

    非初心证胜菩提,无其不能证得彼,

    非末心得寂菩提,无其不能获得彼。

    正如刚刚所说的比喻一样,并不是仅仅以刚刚发心的初始心证得远离一切所断的殊胜菩提的,当然没有它也不能证得菩提,也不是由临获得菩提相续末际那唯一的心获得使一切垢染寂灭的大菩提,当然没有它也无法获得菩提,然而,由超胜前前的后后心相续证得断除一切所断的大菩提,这是缘起的规律,不可否认。

    巳二、获得功德合理分二:

    一、获得功德合理;二、圆满功德合理。

    午一、获得功德合理分二:

    一、无不合理之理;二、从缘起而言决定合理。

    末一、无不合理之理:

    如由种生芽花果,彼灭树木非不存,

    初心亦是菩提因,彼灭菩提非不存。

    有人辩驳说:如果能获得菩提的初心到得果之间一直住留,那就成了常有;倘若它不停住而灭亡,则每一刹那的心,都不生菩提,结果数劫之中修行的菩提功德出生,这在名言中并不合理。

    答复:一切有为法虽然都是刹那性的,但是作为因的所有刹那先前流逝过去,它的果会无有耽搁而产生,这是缘起规律。比如世间中,由种子生出芽、从苗芽中依次长出茎、花、果,在果实之际,各自的因尽管已灭,可是种子灭尽,它的果——树木并非不复存在,虽然种子已经灭亡,但是苗芽等果会逐渐显现出来。同样,在分析道之果的此时,也与此比喻相同,初发起的心或者一开始的心也是菩提的因,彼心泯灭,它的相续之果——菩提并非不复存在,由于因果无欺的原因,由道位时前后心的因中无欺获得菩提之果。

    末二、从缘起而言决定合理:

    有种生出谷稻等,彼果非有亦非无,

    诸佛之此菩提生,离有实性虚幻生。

    如此缘起(即依缘而生)的道理:拥有能产生自果的因缘聚合的种子以后就将生出五谷杂粮及稻果等。那个种子的果,在那一种子上本来并不存在,由于能生的原因,也并非不存在,原因是,如果先前存在,就不需要因;假设能生而不存在,那么就没有所谓“因”的含义了。这般分析它的自性,虽然是远离有无等万法的自性,但以虚幻等的方式会出生无欺显现的行相,这就是缘起的法则。依此道理也可了知,一切佛陀的此菩提也是以缘起而生的,如果分析它,则远离成实的有实法自性,如虚幻般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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