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走路会颤抖的余秀华,她说话得歪着头说,说上一句话好像婴儿把吃奶的劲都用上夹着气喘吁吁的累,害怕吃饭时难看的样子被人看到的余秀华。上天剥夺了她正常人的身体,然而却在她灵魂深处播下了一颗诗人的种子。当历经生活的种种磨难后,那棵种子渐渐生根发芽。于是她写下了《给你》,写下了许许多多关于爱情的诗。她成为诗人了,有钱了,买了栋房子给前夫,就这样平和的离婚,有自己的钱多好,可以使一个身体不健全的女性可以这么帅气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所以看董卿的《朗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就属余秀华了。我时常在想为什么一直写不出好的东西出来,不仅仅是灵性不够,对于生活的真实体验和所经的磨难不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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