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哭嫁是一种风俗。
以前的社会规则是男尊女卑女子出嫁从夫。
女儿在家的时候怎么任性都可以,父母疼爱有加,所以叫娇养。
等到出嫁后,就宣告少女时代的结束。成为真正的成年人,要伺候公婆要伺候丈夫要教养子女。
日子过得好不好全凭夫家人的心情,夫家人良心都好,最多就是累点,不用受折磨。
夫家哪怕是有一个人和女儿不对付,那日子肯定就得磕磕碰碰着过。
更不要说有些全员恶人的人家了,嫁过去基本上就是送死。比如《红楼梦》里的贾迎春,嫁给恶人孙绍祖不到一年就被折磨死了。
古代的法律相对也更不支持女人的权利,女人如果嫁到不好的人家,基本上很难再脱身。
同时由于古代交通不便,女儿出嫁后,父母很难有再次相见的机会。如果女儿在夫家受苦,即使父母愿意帮助女儿,也很难及时道夫家帮助女儿。
因此有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么一句话。
女儿的生活、幸福甚至生命,出嫁后全看别人的心情,做父母的当然很担忧难过。久而久之就成了风俗。好像女儿出嫁父母不哭就是不疼女儿一样。
现代人由于更认可男女间人格的平等、相对更健全进步的法律保护、以及更便捷的交通,哭嫁这种行为相对变少了。
女儿出嫁父母哭的情况,基本上就只有舍不得了。
当然在偏远的地方或者受传统思想较多的父母一人会有哭嫁的情况,就像重男轻女的态度一样。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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