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嘿,你好吗?]
自从加了微信,他几乎每天都会这么问一句,嘿,你好吗?
我会告诉他我当下在做的事,然后瞎聊几句而后继续手上的事,工作或者其他。
他不惊不扰,很乖巧地在信号另一端,好似永远为你等待,又好似只是一个虚拟的存在。
他问过我,既然对男生总是那么害羞,为什么可以跟他聊得那么开。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说,我不知道。
当他牵着我的手送我打车时,看着墙上的我们斜斜的影子和墙头冒出来的黑压压树枝,跟他再次提到这个问题。
我说,因为你很年轻,而且很快会离开,我觉得没什么所谓,告诉你无妨,做自己也无妨,即使被你嫌弃厌恶你咋想都无妨。我不过是一个过客,如同你是我的一个过客。我们,比陌生人多一点,比朋友少一点,谈不上是在恋爱,不过是在一个相逢的间隙,你喜欢了一下我,我喜欢了一下你。
他说,你这么说真的很rude。
我笑,我说的是事实,不是吗?
最美不过是初见,含苞欲放的样子,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未知,然后就这么定格在那个刹那,真好。
1
[Hihi,哪有什么蒙娜丽莎。]
挂掉他弟弟打来的电话没几秒,他老爸的视频电话又过来了。他说:“他想见你,我拒绝了。”我说没关系,于是他用手机对着我,我笑眯眯地say hello。然后就没了然后,我还能说啥?!他切换成我听不懂的鸟语聊了几句,其实没聊几句,就挂了。
“他说say bye-bye to Mona Lisa,”他将手机放在桌上,看着我:“他知道你,派对上的那个女孩。”
哦,他有把我的照片给他老爸看,真是个乖孩子。
他给我看他家人的照片,美丽的母亲,帅气的父亲,年纪相仿的兄弟,四层楼的别墅,像外婆稻田一样宽广阔的游泳池,阳光真好,好得那只鼓着眼睛的棕色母狗看起来特别精神。
看着照片,好一阵子我才反应过来。诶,哪有什么蒙娜丽莎,不过是乡野村姑一枚。
2
[“你不可以那么懒,不可以那么害羞。”]
我是大龄女青年,又宅又嫌烦,遇上了有好感的人,也习惯性不动声色。对我而言,喜欢很美好,美好得不一定需要拥有。
他说,你应该积极一点,主动一点,不要那么害羞。
我说,我没有害羞,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
为什么没必要?
就像你形容你喜欢上一个人时,又发现喜欢另一个人,然后你会比较哪个哪方面你更喜欢。我跟你不同,喜欢上的每个人都不可比较,喜欢一个人对我而言特别难,连“喜欢上”都需要努力维系尚可,何必呢?
他说,可是类似的喜欢,到最后到不了了之了。
后来,也不知说到哪儿,他突然说,自己其实很害羞。
3
[他说自己害羞时,像颗七分熟的粉桃子。]
虽然晚饭之后已经八点过了,还是决定到他家坐一坐。两瓶矿泉水,聊至深夜的谈天。我们就各自枕着个沙发垫子,那么慵懒地说着不找边际的话,想到啥说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啥,我都不太记得了。
我们的聊的内容可谓百无禁忌。所以,当他说自己其实很害羞时,我连“惊奇”二字都没能立马跳出来。看着他倾斜着上半身,认真看着我的模样,果真像一颗还没有成熟的桃子。小脸粉嫩粉嫩的,可真是诱人呀,确实有抱着啃一口的欲望。还好,我不是趁人之嫩的良民,只是笑笑地说,你哪里害羞哟,在陌生环境里随便搭讪,留下美女帅哥的电话号码,无数。
4
[阴差阳错,你给了我一个告别礼。]
打车回家,一上车,就见旁边两路人,其中一个人背影甚像某人,车子缓行,我脑袋后偏,果然,初恋,他正笑着跟身边的人说话。
分手之后,还没有偶遇过,这是怎样的节奏,小同学你是要成为我爱情的催化剂么,这是让我早日遇见真爱的节奏么。哈哈哈哈。
未完待续,两天后,差点撞上一个人,抬头,一眼知故人。初恋又这么触不及防地出现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这句话谁发明的呀,这么贴切。心如死水,清风涟漪。
省略百千字。
小同学,谢谢你给了我一场告别仪式,如果不是拜访过你家,也不会偶遇初恋;如果不是二次偶遇初恋,也不会突然跑到你家跟你朋友们聊天喝酒,也不会有其他的偶然。
5
[或许你正被用心暗恋着。]
就这么偶然决定到他家坐坐,楼下看到他和两朋友在一起,一混血小妹,一韩国苦瓜脸小伙。四个人喝着啤酒开心地聊天玩游戏。我很乖,没有像这些不懂事的小孩,居然敢喝会儿啤酒,再突然灌两口红星二锅头。
像我这么牙尖又冒进的女汉纸,怎么不会直接地问那个瘦瘦的混血小妹我的猜测?
问题:你是不是喜欢过苦瓜脸小朋友?
当然,我很尊重隐私地用中文先问,她说没关系,都是过去的事,我才在在那个孩子好奇的眼光中,慢腾腾地用英文复述了一次。
即便此时,苦瓜脸小朋友木讷的脸上也找不到任何新生的表情。
不知情的小伙居然是某人曾经的男主角,而今两人因为在同一个地方旅行,恰以老友的关系同床异梦。
诶,愚笨的我,就这样不小心地将聊天的氛围给升级了。
6
[你吃掉我吐出来的半截面包屑时,我有猜到。]
问傻傻的问题开无关紧要的玩笑,像是回到了错过的大学夏令营,就差抱个吉他唱起歌来。
游戏惩罚,我得跟中澳小妹鼻子碰鼻子几十秒,我说,她真好闻。他突然将从斜上方将我筐住,嗅嗅,说,你也很好闻。
依旧只有两瓶啤酒的酒量,有自知之明的我一直在吃着薯片,直到被大家分光。于是吃起切片面包,有些微醺,见面包就肆意扯一块,他手上的那一小块就是这么立马被我抢夺后塞到嘴巴里。见他瞪着我,我傻气地吐出还没有怎么被口水打湿的小小截,在我脑袋滞后时他已经丢进他嘴里了……懵懵懂懂,我想,这娃子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后来发现,果真是。
7
[那个时候,必须回答“我喜欢你”。]
真心话大冒险,怎么都得有一次是选“大冒险”的吧。于是,我被安排的冒险内容是亲下他脸颊。
那个时候,我必须勇往直前,尤其是作为看起来无所顾忌的女汉纸,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蜻蜓点水般地啄了一下。
后来,我问他,既然你喜欢我,亲你的时候,是不是很激动呀?
他说,没有,又不是亲嘴。
于是我呼啦啦地就把嘴给凑了上去。
他有些意外,我比他更意外。
他说,告诉你我喜欢你已经是最大的冒险了。
他说,你喜欢我吗?
哎呀妈呀,我能说我其实不喜欢你吗?
那个时候,必须回答“我喜欢你”,那个时候,必须任性地亲你一下。
谁让你纵容了我。谁让你大庭广众之下那么认真地念着我的名字说你喜欢我。要知道告诉喜欢过我的人丁,按照四舍五入计算那直接归零了。
我只是任性了一点点。
8
[温柔的气息,是你的轻吻。]
他是所有亲吻者中,最温柔、最小心的。如同我是一个易碎的花瓶,如同我是一个刚刚从酣睡中醒来的小猫。微甜的溺爱。
后来我说,你的吻很温柔。
他说,那当然。
可是,作为一个热血应该沸腾着的年轻人,难道不应该是有一个充满热情和激荡人心的狂吻么。哈哈哈,腐女就这么想多了。
那次牵手和亲吻之后,我们又退回到了好朋友的位置,一切尚好,因为,一切无望。
9
[唉,这个城市喜欢我的人又少了一个。]
我跟他相识不过四十八天,而后他离开这个城市,永远的,我几乎没可能再见到他,跨过千山万水,我们之间那点点微不足道的小感情,早就被高山峻岭给消磨得一干二净,还有那讨人厌的时间。呵,不过,偶尔想起来,有一个人,曾如此真心小心且珍惜地被喜欢,对于一个大龄剩女而言,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儿呀。
这小伙子真年轻,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然后就这么认识了。
10
[我能说我其实没想你吗?]
那天收到他邮件,末尾有了句,我想你。
后来一天,又收到他短信,问,你想我吗?
哎呀妈呀,我能说我其实没想你吗?
我没有说,也没再回复他。
或许,某天,我会在突然想起的时候问候一声:嘿,你好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