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2P备案前,监管再放大招
P2P平台备案命途多舛,再次迎来一波监管暴击。
昨天,由互金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29号文),刷爆了朋友圈。
小星仔细研读了几遍29号文,将文件中的几条最重要信息摘录出来:
1、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管业务牌照或资管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
2、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承接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3、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或销售资管产品的,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最迟于2018年6月前压缩至零。
纵观29号文件全文,措辞十分严厉,没有资管业务牌照或资管产品代销牌照一刀切,而且整改时间也非常紧迫。
二、这三类平台影响最大
29号文件一经传出,P2P圈炸了,投资人圈也炸了。
许多投资人在后台留言问小星,哪些平台会受到影响?
按照29号文,下面这三类平台影响最大。
1、发售且仍有存量的金交所产品、定向委托投资、定向融资计划、收益权转让等资管产品的平台。
小星根据平台披露的信息,整理了一份涉及资管产品的名单,大家看看自己投资的平台是否有涉及资管或者金交所业务。名单可能不全,欢迎大家补充。
(表格中的名单如有误伤,欢迎各平台提供信息)
2、网贷ETF平台
网贷ETF平台一度被视为行业的创新,深得一批投资人青睐,高峰时期有十几家网贷ETF平台,如今有些已经转型,而没有转型的ETF平台,因为其业务模式的原因,将很难通过备案。
3、死不承认自己是P2P、又提供资金中介服务的平台
在金融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除了有资管业务的持牌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合规管理投资人资金外,P2P平台备案后的合规性也将得到监管认可,可以合法提供资金出借中介服务。
而那些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是P2P、没有金融牌照,却又向投资人提供资金中介服务的平台,将面临极大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小星就不点名这类平台了,估计大家也清楚。
三、受29号文影响的平台有两条出路
在P2P备案的关键时期,监管祭出29号文,可谓是正当其时。
一是部分P2P平台为了躲避监管备案,打着“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各种名义,死不承认自己的P2P身份。
二是部分P2P平台为了合规备案,将平台上不符合P2P备案要求的业务剥离出去,以提高备案的概率;然后剥离出去的业务,成立一个单独的平台继续运营。
现在29号文将这两条路都统统堵死了,在今年6月底大限之前,留给P2P只有两条路可走。
1、申请资管业务或资管业务代销牌照
根据资管新规,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有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就目前的情况看,申请这类金融牌照的难度非常大(需要一行两会的许可)。
申请资管业务代销牌照,对于部分有资源和实力的P2P平台和互联网平台来说,难度相对没有那么大,不过在时间上显得有点紧迫。
2、清零资管类产品,老老实实回归P2P做好备案
如果平台无法搞定资管业务或资管业务代销牌照,只能选择清零存量的资管类产品,回归P2P平台进行备案,这也是监管的主要目的。
四、投资人该怎么办?
29号文出来后,对投资人来说,也不必过于焦虑。
1、首先检查自己的持仓平台,看看有没有受到29号文影响。
如果投的平台有涉及资管类产品,估计平台已经开始敦促借款方提前还款,或者通过其他的机构或渠道资金,承接存量的资管类产品。
不过主要还要看平台的背景和实力,大概率上投资人的本息不会受到影响,只需关注平台的备案进程就可以。
2、再次强调,在投资的时候,远离网贷ETF平台和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是P2P的平台。
ETF平台无法通过备案,而监管早晚回回过头整顿不承认自己是P2P的平台,优质的平台还有那么多,何必让自己提心吊胆。
文/智小星( 微信公众号 zdxlcs ), 与小星一起体验钱生钱的乐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