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有一年皖北大旱,粮食绝收,米价暴涨,以至于斗米千钱,安徽巡抚为粉饰太平,不予上报。穷苦百姓只得以米糠野菜充饥。
皖北的米价高得离谱,引得周围地区的粮商纷纷往皖北运米贩卖,赚了大钱。
这下皖南的粮商眼红了。
当时省里有项规定,皖南皖北的粮食不得互相流通,要卖也得出省去卖。这大概是因为巡抚想赚外省的钱吧。
有个皖南的粮商为了赚钱,趁夜运粮,过长江的时候,不想被巡夜的官兵拿获,连人带船,都给扣了。
粮商吓坏了,连忙花重金请了当地一位有名的何讼师写了呈词,大意是:昔日河北受灾,梁惠王把粮食运到黄河以北,把灾民移到黄河以东,赈济百姓。梁惠王不过一介诸侯,尚知怜悯百姓,况我皇清天下共主乎?”
司法官看了粮商的讼词,点了点头:“所持甚是。”遂对粮商免于处罚。
这就是讼师,运笔如刀,能一语点中要害,左右着司法官的判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