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第二十一课
《易经》中的四象
四象在《易经》中是指阴阳消长的四个特征,即太阳、少阳、太阴、少阴,又可以引申为四时、四方与四国等。
象在汉语中的含义是形象、状态、象征和比拟的意思,在《易经》中,比如说明卦和卦的六爻状态,称为卦象和爻象。说明天体的运行状态称为天象,说明地面的地形状态称为地象等等。
春夏秋冬作为四象,又称四时,在《易经》及其有关著作中最为常见,李鼎祚的《周易集解》中说:“四象,四时也。两仪,谓乾坤也。乾二五之坤,成坎、离、震、兑。震春、兑秋、坎东、离夏,故两仪生四象。”他认为四象就是四时——春、夏、秋、冬。
孔颖达的《周易正义》则说:“两仪生四象者,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土则分为四季,又地中之别,故唯云四象也。”他说四象就是五行中的金、木、水、火。所以:“震木、离火、兑金、坎水,各主一时。”震木为春,离火为夏,兑金为秋,坎水为冬。
此外,在古代,望、朔、上弦、下弦;子、午、卯、酉;东、南、西、北;青龙、白虎、玄武、朱雀等也经常被称为四象。
四象——处于统一体内的两仪,在对立的斗争中,将发生阴阳消长,引起这种变化的有四个最具特征的典型状态就是四象:太阳、少阳、太阴、少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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