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的筵席》5月20日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
本處經文所用「奴僕」這兩個字,實在是指著奴隸而說的。關于這個解釋,對於我們是很重要的,因為這兩個字在羅馬書六章的下半段曾多次使用,保羅在這裏引述我們對神的用處。奴僕和奴隸有什麼分別呢?一個奴僕可以服事一位主人,但他的「自主權」並沒有交給那個人。如果他喜歡他的主人,他就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歡,他也可以辭職而另尋雇主。但奴隸卻不能這樣做。他不僅是他主人的奴僕,更是他的所有物。我是怎樣成了主耶穌的奴隸呢?在祂那一方面,祂曾舍棄了祂的生命作贖價買我,在我這一方面,我曾甘心樂意的把自己完全奉獻歸於祂。讓我們不要忽略後者這一方面,因著神的救贖的權利,我已是神的產業。但如果我要做祂有用處的奴隸,我就得甘心樂意將自己全獻給祂,因祂從來是不勉強人的。
《竭誠為主》5月20日
真實的領域
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存靈魂。(路二十一19)
人重生了,他的思想和理智有一段時候就沒有往日那樣明達。我們要把新生命表現出來,要培養基督的心。[要用忍耐保存靈魂。]我們大多數人寧可站在信徒生活的門檻上,而不根據神所賦予裏頭的新生命來建立自己的靈命。我們失敗,是因為不明白自己的本相,在許多事上,只一意抵賴魔鬼,而不歸咎在自己那不受約束的本性上。試想想我們受激動時那副樣子便可知了。
有些事是我們不可祈求的:例如情緒。情緒不是禱告可以驅散的,是要一腳把它踢開。人的情緒,多半是根據肉體的情況而定,與德性無關。要經常竭力拒絕聽從因肉體情況而生發的情緒,一秒鐘也不可容讓。我們要揪著自己的領口,振作起來,就會發覺能夠做自己以為不能做的事。我們不肯做,就成了自己的咒詛。信徒的生命,是屬靈勇氣在肉身的一種表現。
祈禱◆主啊,為著你的說話——[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存靈魂]——我讚美你。當我正按著你的心意,努力要得著靈魂時,為著你那將要臨到的恩典,我讚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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