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当事人配合度低,逾期不履行,多次催告拒不履行等情况,在增加城市管理执法难度的同时,也给城市环境、市民生活造成污染和困扰,甚至妨碍交通安全。代履行的运用将有效缓解执法难和执法软,以及执行效果和效率不高的情况。而如何依法正确适用代履行,造就城管执法刚性管理、柔性执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特别是扬尘污染治理有序高效开展,是我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5月29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局属各有关科室、行政执法单位及旗县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局机关5楼3号电教室召开专题法治讲座,就代履行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适用及实务操作向执法人员进行解读和培训,将代履行的法律适用、履行流程、文书式样填写等规范、依法操作贯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全过程中,努力打造一支规范执法、高效执法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行能力。
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科科长杨敏、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律师张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代履行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将城市管理工作中可代履行的7项行政处罚和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说明。7项可代履行的行政处罚包括:货车散装运输垃圾、砂石等物品以致运输品掉落、遗撒污损道路的行政处罚;对处置建筑垃圾单位在运输垃圾时,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对建设项目在城区范围内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对取得政府招拍挂使用权土地的施工扬尘污染情况的行政处罚;对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对在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造成环境污染的)。
所有听取讲座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代履行的一般程序和立即代履行全流程各阶段工作及注意事项进行学习,并认真记录行政强制代履行涉及的决定书、催告书、完毕确认书、立即代履行事后通知书、审批表、结案表、结案报告、送达回证等8份代履行文书的规范填写方式和填写内容,同时行政执法科、法律顾问就代履行过程中证据固定标准、满足条件、当事人不能履行的证明、监督代履行人员身份人数等疑惑进行交流,力争在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工作中做到严谨、规范、合法、高效,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有迹可循,执法能力可追溯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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