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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企业是该当猪养还是当孩子养?

做企业是该当猪养还是当孩子养?

作者: 武兵Ben | 来源:发表于2017-04-04 08:37 被阅读0次

    一、中国特色企业主的财富困局——家业企业混同,财富缺乏边界

    记得马云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谈到这样一个观点,他说什么样的人最幸福呢?一对小夫妻每个月赚3-5万块钱是最幸福的,因为这个状态叫大事干不了,小事用不掉,他很快乐。但是如果说在千万级别以上资产的高净值人士他就会很苦恼,因为他的选择似乎变得更多,但他犯错的概率也会更大。

    当企业家生意好了要扩张,就意味着他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开拓战场。很多企业家明明知道自己的身体处于崩溃的边缘,他也选择不去呵护自己的身体而选择把企业做好,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自己会像蜡烛一样完全燃尽,用于贡献到自己的企业当中去。为什么中国的企业家这么累?因为他几乎什么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好像一辈子都要为这个企业来做事,而我们去看美国的企业家,他们看上去显得要轻松一些。

    曾经有个美国企业家说,你们中国人在做企业的过程当中,有一个误区,喜欢把企业当孩子来养,而美国人喜欢把企业当猪来养。养猪的目的是什么?是卖掉。那么我把猪卖掉的过程事实上就是我的股票得到社会公允价值的确定,我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回报。但中国的企业家把企业当孩子在养,当孩子经历了优秀之后,生病了衰退了该怎么办?肯定就是父母出手要管,不然靠谁来管?因此会面临两难问题,当孩子快要破产,要不要把它卖掉呢?那也不可能。因为企业家的一生就为它付出为它奉献,结果它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它(企业)就是我,我就是它(企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实这个时候,企业家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就已经混同了。因为混同,我们很难找到一个财富的边界。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个自己的财富边界,因为如果个人和企业的资产混同,这就意味着企业的大大小小危机都会牵连到个人资产。

    二、如何构建企业家风险防火墙?

    我们经常说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可能会遭遇风险,有可能会忽然间失去一切的时候,他就必然要建立防火墙,也就意味着当我遭遇失败,我还有机会再次重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水满则溢,其实讲的是一个做人做事的重要的原则:二分之一原则,就是凡是不能做得太满,做一半留一半,这就意味着企业家需要将个人和企业的资产作一个很有效的隔离带,不能倾其所有甚至包括生命和健康全部用于企业的发展当中,这就是涉及到家企隔离,防火墙设计的问题。这里面包括几层隔离,这种隔离是一个立体化的隔离,需要根据自身家族的情况去做多方面的考虑。

    (一)原始资产的积累和合法资产的隔离

    原始创造的财富如何与现在企业运营的资产进行隔离呢?企业要扩张发展,便要去银行贷款、融资,大多数银行一定会要求企业家用个人资产作担保,所以这个时候要有一个清晰意识,那就是无论如何在企业发展的时候不能让个人所有的资产原始积累全部用于担保,那么可以通过人寿保单做一个结构性的设计:

    A投保人——企业家的父母

    B被保险人——企业家

    C身故受益人——孩子

    (二)第一代财富和第二代财富的隔离

    很多企业家会认为创造财富又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家族能够繁衍昌盛,家人获得更好生活。但实际上孩子并不一定希望他的生活跟父辈一样,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创新,需要获得自己体验后的商业运行规律,才有能力去掌管家族企业。有可能孩子会将一个新兴产业嫁接到他的家族企业当中,让他的企业完成一个从传统到创新的迭代过程(老树发新芽)。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主就不能将自己的资产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第一代企业的发展,而需要做一个产业基金留给孩子让他去创业,并由此获得一个新的市场机会,这就是企业家建立的第二个剥离。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1、最简单朴素的方法将一部分钱交给孩子,由他去发展,失败了就结束,当然这当中有一定的失败概率,但是这个设计是没有回流机制的,因此父与子之间就一定要建立一个回流机制,通俗讲就是借款与还款。(父与子之间的借与还)。

    2、父亲借给孩子一笔钱做为创业的启动资金,孩子做不好,父亲可以选择不用他还,做得好他就需要还父亲这笔钱,让他有一个清晰概念知道自己的投资人是父亲,自己所做的每一笔生意都需要对投资人有回报和交代,这个回流机制的设立大大解决了当下众多父母的心头难题,那就是当第二代创业成功之后面临的婚姻问题。如果有这个机制,当第二代创业的资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一旦遭遇离婚分割,至少要还掉父亲曾经借给孩子的这笔启动资金,让第一代的财富不至于受到第二代婚变的损失,这就是引发了我们谈到资产剥离的第三种类型——婚姻类资产与抗婚变资产的隔离。

    (三)婚姻类资产与抗婚变资产的隔离

    在欧美大部分地区,保险常常被作为资产隔离的一种主要的设计通道之一。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保险叫年金型保险,它的设计结构是:

    A投保人——父母

    B被保险人——子女

    C保单持有人——父母

    D身故受益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海外保单可以是直系亲属外的第三方或机构)

    因为保单的持有者是保单现金利益者,因此父母可以通过年金领取的方式每年给孩子一笔钱,或者选择在孩子结婚的时候给一笔钱。而当孩子离婚的时候,由于这笔保单的现金利益者在父母,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父母可以在孩子顺利结束了婚姻关系后,再把剩下的钱交给孩子。总之这笔钱从设立的那一刻开始,名义上属于孩子,掌控权却在于父母,它不能由孩子肆意支配也不会因为婚姻危机而被分割。其实这样的安排充满了人情味很有温度,避免了在孩子婚前拉着双方坐下来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的中国式尴尬,而这种保险制度的安排甚至都不需要让孩子的另一半知道。

    曾经有个律师讲过一个很经典的话语,所有的法律工具都是事后的冰冷,只有金融工具才能做到事前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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