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提利昂·兰尼斯特选择了堕落,读者会给予他什么样的眼神?是同情、怜悯还是责怪或者轻视?
其实,他也有理由选择懦弱,就像一只被豢养的野兽,因为不堪忍受日复一日的羞辱,不敢面对自己畸形丑陋的影子,最终忘记了自由遗失了本性。
对抗自然和流俗真的好累——如同逆水行舟,振翅高飞,绝地求生,永远没有想象中轻松,而“放弃”不过是一个念头的流转,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当理想变成嘲弄,随波逐流也就是换了种生活方式而已。
读《冰与火之歌》,很难不喜欢提利昂·兰尼斯特,这个矮个子“雄狮”的故事,总让人想起罗曼·罗兰那句名言:真正的英雄是明白世界的残酷,也遭受了社会带给他的苦难,他依然能用心的说——我热爱这个世界,我愿竭尽所能去为我的世界而好好战斗。
喜欢提利昂,首先因为他从来不向命运妥协。他可以对逆境安之若泰,笑纳这个世界赠予的全部不公。是的,你可以剥夺我强健的体魄,没关系,我把伤痛当作磨刀石,用智慧武装我的头脑;你可以诬陷、背叛、放逐我,但只要有一线生机,我就会拼尽全力逆风翻盘。因为我坚信,弱者会被打败,而强者总能蛰伏以待时机;国王只是戏台上的幻影,真的勇士往往不以本来面目示人。
其次,我也喜欢他头脑清醒,机智风趣。凡有小恶魔提利昂出场的章节,阅读过程绝对提神醒脑,意犹未尽。尤其在受够了劳勃的昏聩,艾德的迟钝,凯特琳的愚蠢,小指头的狡猾后,看提利昂揍小乔,怼瑟曦,开导琼恩等情节,不仅大快人心,更有出其不意的收获。
最后,我喜欢他的善良。在《冰与火之歌》里,提利昂总是以玩世不恭的形象示人,他言辞刻薄,不修边幅,嗜酒好色,不务正业,看似举止荒唐,实则心思细腻,胸怀大爱。所以,他才能在热闹喧嚣的宴会中发现琼恩的落寞,在布兰性命垂危时,勒令王太子对史塔克公爵夫妇表达哀伤,也会笑嘻嘻地告诉詹姆,他最在乎的是家人。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能在那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而更多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是因为那个人与我们如此不同,他勇敢、乐观、潇洒、无惧无畏,一如年少时,我们对自己的期望。
可是后来啊,我们走着走着,便忘记了最初的自己,我们败给了年复一年的平淡和琐碎,败给了一次又一次心力交瘁的等待,败给了对时光飞逝的惶恐,败给了……
是的,我们太轻易相信,是命运选择了我们,却忘了问一句——有没有可能——我们原本也是有机会选择命运的,就像传说中,那个矮个子提利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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