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怎么判别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我觉得不准,可是又忍不住想。
什么是喜欢呢?喜欢是浅浅的爱。我记得有人说过,当你见到你喜欢的人时候,眼睛是会放光的,可能就跟看到金子一样吧。我记得我看到某种东西的时候,也有人说过看见我眼里的光,挺好。
当我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我突然站起来吓了他一跳,脸都红了。后来,他是我的小学弟,慢慢的认识。我记得他说过太快了,是这样的,可是我不想有遗憾,所以他追的时候我就答应了。那个时候可能我也是喜欢的吧,不然也不会勉强自己答应。人生最怕的事,遗憾和后悔。
后悔吗?还好。我们两个跟其他人不一样,都太过理智的对待对方,甚至没有谈恋爱的感觉,我多了一个弟弟,他多了一个姐姐。不关心不等于不过问。网上有个段子,是说喜欢你的人会随时跟你说他的行踪,不会说他去洗澡了就跟死在浴室一样,也不会说睡觉就跟长眠一样,是这样的,他会说睡觉会说在教室会说去吃饭了会说在干嘛在干嘛,可是就是从来不主动关心我。我想过很多的原因,我也愿意给他找很多的借口,不过我自己心里明白,最后还是因为不够喜欢。
我们差了一步,两个从开始就没有认真的人怎么能认真谈恋爱呢!我很想跟他谈谈我的想法,但是害怕。开不了口还是怕失去吧。
我一直记得不要把谁当做世界的核心,存在的意义。是这样的,就算他不够喜欢我,我的太阳还是会升起来,我的世界还是要转,仍旧要忙碌的生活。要做明媚的女子,不要把男生当做生命的全部。她说我活得太仔细,是因为害怕受伤。不想再难过得睡不着,不想夜夜做噩梦,不想突然流泪,不想在拼命忘记一个人了。理智一点,难过就会少一点。
天若有情亦无情,真的就是这样的。它让我们相遇,却不够喜欢。如果我们迟一点认识就好了,那个时候我应该会很好,他也很好。或者不遇见就好了,那我就安静的准备着遇见那个让我眼睛放光的人,也遇见那个看见我眼睛会放光的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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