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叶哥约饭,迟到了,深刻反思。
原因一,和叶哥约了后,我没有马上出门赴约,而是继续赶了赶手头的事,结果一赶四十分钟一个小时过去了。
原因二,没有约定准确的时间,只说等会见,这个等会就是各自的时间观念,你以为等会就是半小时内,我以为等会是一小时后,时间模糊造成守时不确定。
想起听徐静波老师讲过一期节目,讲日本人关于约定的问题,“日本社会为啥有十五分钟规则”,能否如约已经成了一个人的信任问题,守时守约定在日本是一个铁的法则,还有一个法则,就是提前十五分钟,准点等于迟到,你以为没迟到,实际对方已经等你十几分钟,也是一种失礼的行为。在这十五分钟可以整理下自己的状态,给对方守时的印象,也许就谈成了一笔生意,成了商业伙伴。对于饭局,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最晚也要提前一周约定,如果前一天或当天突然约定,对方会以为你遇到了什么事情,而且当天取消饭局是一件很困难且很失信用的事情。
真诚地深刻反思,也给遇到此类问题的小伙伴们几点建议。
首先,把和别人的约定当成一件重要的事,这个意识很重要,这个意识决定了要先去约定还是先做工作,分清轻重缓急,既然和别人约定了,其他不紧急的工作就要无条件推开,不管是和领导、老师、长辈,还是很要好的朋友、家人、伴侣,都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很要好的人就随意迟到。
其次,和别人约定一件事情,一定要约定准确的时间,切勿模棱两可,范范而论等会见,这样时间模糊容易造成误解,带来不愉快。
再次,赴约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假如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准时赴约,应提前第一时间告知对方,至少半小时,并明确告诉对方大概还要多长时间,让对方有个思想准备,让对方可以利用等你的时间做别的事情。并且不要过多解释迟到的原因,迟到就是迟到了,真诚的道歉就好。
守时守约是个人信用的道德基本,愿我们都修炼成长,少范错误,少添麻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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