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尊严地对待一个人呢?这包含了承认其个体价值、不羞辱或蔑视,并且维护对方的权利,即我们认可对方的权利和需求是重要的,不去做伤害和侵犯对方权利的事情。
比如,一方凭借自己的意愿为另一方做选择,就是侵害了他人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如果在隐瞒了信息的前提下询问对方的意见,也是侵害了对方知情同意的权利。在这个基础上,根本就不存在自由选择。
再比如,一个人对你的包容和善待,只是出于怜悯、同情,或是觉得你弱势,需要被保护,这样的“关爱”也是损伤了你的尊严。
也许你会觉得,无条件地被对方安排和照顾,也是一种爱的体现,似乎也没什么不好。但实际上,被尊重这件事,或许比你想象的还要重要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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