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月亮与六便士》有感
A man lost his senses.
毛姆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一边写“我”瞧不起斯特里克兰,这个人又自私又刻薄又冷漠,一边又对斯特里克兰不顾一切追逐理想的状举充满了敬畏的崇拜。这本书刻画的每个形象都是复杂又矛盾的,没有极端的恶,也没用极致的善。许多品质交织在一起,才成就了毛姆笔下的人物。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一颗心灵中。究竟善是什么?恶又是什么?道德的底线又在哪里?从社会角度来说,斯特里克兰无疑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他十分冷酷,为了虚无的追求抛妻弃子,无视情妇的生死,他麻木着自己的灵魂,漠视这个社会,甚至漠视生命。他就像生活在阴沟里的一天腐蛆,啃食着人心,滋养着阴暗。可他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他坚持了自己的理想。
一个人能有多大的勇气坚持追求自己的理想?哪怕这个理想是虚无缥缈的,也许你穷极一生也无法触摸到它的边缘,这样一座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你有勇气吗?老实说,我没有,所以我才会被这样一种一往无前的精神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现实与理想,永远是悖论。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片世外桃源,而社会,现实等因素却给了你一系列阻碍,如果有人放弃现在安逸的生活。四十岁才捡起画笔只身前往一个陌生的国家去追求艺术的真谛。恐怕所有人都会说失去理智,说他疯了,然而仔细想想,哪个追求理想的人不是别人眼中的疯子呢?
生活固然矛盾,有的人选择跪在尘埃里,在生活的艰险道路上摸趴滚打,而有的人匍匐在朝圣的路上,接受灵魂的洗礼。
我渴望我拥有斯特里克兰的勇气,能捧起我的月亮,将所有的白月光,都洒在那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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