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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方式做促销吧,不亏钱还省钱

换个方式做促销吧,不亏钱还省钱

作者: 财税筹划 | 来源:发表于2018-08-24 11:40 被阅读0次

    任何企业为了扩大销售,盘活现金流,都会实施不同的营销方案。例如,买一送一、买一赠一、售后返租、满额赠、返券、积分送礼、销售折让、折让销售和抽奖活动。

    但是这些促销方案给企业产生的税收成本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促销方案涉及的流转税税负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先对拟实施的各种营销方案进行涉税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的财务发展战略和管理目标,正确选择税收负担低的促销方案才是最合理的。

    B商场90%的专柜均签订联营合同,抽成率为20%(特价商品除外),在国庆节期间,B商场举行联营专柜全场“满200送200”的返券促销,购物券由商场统一赠送,对联营厂商按含券销售额结款,抽成率提高至45%。商场在活动期间含券销售额达5850万元,其中:现金收款3510万元,发出购物券3000万元,回收购物券2340万元。丁商场应付厂商货款共计:5850×(1-45%)=3217.5万元,销售成本=3217.5÷(1+17%)=27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750×17%=467.5万元。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规划?

    一般的做法是将送出的购物券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企业将派发的购物券借记“销售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顾客使用购物券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逾期未收回的购物券冲减“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因此,本案例的财税处理如下:

    ①发放购物券:销售费用=3000万元;预计负债=3000万元。

    ②确认销售收入。库存现金=3510万元,预计负债=23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50÷(1+17%)=50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7%=850万元。

    ③冲销未回收之购物券:预计负债=3000-2340=660万元;销售费用=660万元。此方案产生应交增值税382.5万元(850-467.5),毛利2250万元(5000-2750),名义毛利率为45%,但除去返券产生的2340万元销售费用后,实际利润为-90万元。

    这种处理方式存在较大的弊端,当商场用“返券”活动替代平常的商品折扣,返券比率很高的情况下,这种做法相当于虚增了销售收入,使企业承担了过高的税负。

    使用税务筹划方法的话,企业在发出购物券时只登记,不做账务处理,顾客持购物券再次消费时,对购物券收款的部分直接以“折扣”入POS机系统,即顾客在持券消费时,实际销售金额仅为购物券以外的部分。

    发出购物券时不做账务处理,回收购物券时直接在销售发票上列示“折扣”,仅对现金销售部分确认销售收入。库存现金=3000+510=35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10÷(1+17%)=30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17%=510万元。此方案产生应交增值税42.5万元(510-467.5),实现毛利250万元(3000-2750),毛利率为8.33%,无其他销售费用。与方案一相比,仅增值税一项即可为公司节省340万元。

    因此在进行促销活动的时候,结合可能的涉税风险考虑,就可以在事前进行合理规划,从而节省一大笔税款。今天所讲的只是税务筹划的九牛一毛,如需了解更多税筹方案,请咨询税务师李会计l3O88OO5444,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若想了解更多其他关于企业财务、税务报关之类的知识,也可拨打以上电话咨询、探讨。李会计将为您在企业合理节税的方案上出谋策划,帮您省去税务风险等后顾之忧,成为您贴心的企业发展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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