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
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把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项。
翻译过来就是:多回家看看你老爸老妈,花的钱可以用税报销!(Amazing~~)
本次会议还确定了维持50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虽然不是想象中的10000元/月(小伙子活在梦里吧- -),也是大大的福利啊。
个税历史
事实上,自1980年将个税起征点确定为800元/月后,我国先后三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整个税起征点,分别是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所以这是时隔7年的福音,美滋滋吧~
本次税改概况起来主要包括下面三点:
一是将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了近43%;
二是加进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从而使费用扣除标准从过去的“一刀切”变成个性化的费用扣除,让税前扣除标准更加贴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三是调整了累进税率表,拓宽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如以前3%的税率只适用每月0-1500元的应税所得,修改后适用于0-3000元的应税所得。
相信你也懒得看
直接对照自己的工资看看能省多少钱吧:
月入25000的大佬竟然能少缴一半税,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
不是结尾的结尾
最后,二审稿明确,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你能少缴多少税呢,在评论区告诉小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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