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因果录》
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袁村。
袁村位于隋朝首都大兴城(长安)西南四里。有一次袁村举行佛会,一个身穿白色短袄的白头老翁也来参加佛会,一直到吃完饭后才离开。可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不认识他。
白头老翁吃完饭后就离开了。大家很好奇就尾随在他后面,想看看这白头老翁是从哪来的。一直尾随了二里地,白头老翁却不见了。
但是众人却在附近发现了一个池塘,池塘里有一条白鱼,一丈多长,后面还跟随着无数小鱼。人们看到后,争相恐后地要射杀那大白鱼,甚至有的把弓都拉折、弦都拉断,最终还是将大白鱼射杀。
村民们剖开大白鱼的肚子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粳米饭。于是这才明白这条大白鱼就是先前来参加佛会的白头老翁……
几天后,村里河渠的水突然暴涨。先前所有参与射杀白鱼的人,全部被淹死。
顺便说一句。
隋唐时期一丈约为3米,也就是说这条白鱼至少长3米。史书并没有记载村民如何判断大白鱼就是参加佛会的白头老翁,应该是鱼肚里还没消化完的粳米饭,和佛会上的相同。
但从结果来看,所有参与杀鱼的人全部被淹死,这种惨烈的“巧合”,即使不是白鱼直接复仇,恐怕也逃不开杀生的惨烈后果!
杀鱼尚且如此,杀其它生命呢?
如果我们再细细回味一下:3米多的白鱼尚且能化身参加佛会,那我们平时参与的、乃至举办的各种佛会,你猜有没有“其它人”参加?那你在佛会上做的许多有意义、有利益的贡献,你猜有没有人知道?
福不唐捐,天知道有多少众生因你而获益!
(史料选自《隋书·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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