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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性对偏狭和狂热的胜利

人类理性对偏狭和狂热的胜利

作者: 萧雪慧 | 来源:发表于2018-04-01 19:08 被阅读2614次

    附言:这两年,不断有群友发来请我看的文章和不少群里流传的文章,无限夸大宗教改革的意义,认为是宗教改革开启了现代社会……。这种观念下,宗教改革以后基督教的不宽容,唯我独尊导致的悲剧,被一笔抹杀。历史上、特别是启蒙思想家对教会的揭露批判被抹黑,启蒙运动乃至文艺复兴都遭受非历史的攻击。然而,17世纪以来特别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对基督教和教会进行无情批判揭露和冲击,有极其合理的历史缘由。不论宗教改革前还是宗教改革之后,不管是旧教还是新教,在唯我独尊,排斥异见上,并无区别,其不宽容,制造了历史上很黑暗很血腥的一幕又一幕。如果没有启蒙运动对这种黑暗面的揭露和批判,很难走出教权主义和不宽容而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真正成为灵魂家园。下文是笔者多年前写的,对历史上新旧教表现的不宽容有所揭露。

    2018-5-1肖雪慧

    正文:

        今年是联合国成立50周年。在我国,继80年代中期一批学者力倡在思想界学术界实行宽容后,宽容问题再度受到人们关注。只是,宽容对于中国人很有些陌生。人们谈起它来,往往不是把它当成与其在精神实质上相去甚远的由一方施与另一方的宽松,就是把它误认为不问是非的容忍一切。

    然而,宽容源自人们对自己作为理性动物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的体认。这些权利是思想、信仰和表达的自由,宽容是这些权利的实现所要求于人们和社会的一种重要文明素质和态度。作为个人文明素养,宽容意味着承认与自己不同的思想、见解、信仰和生活方式存在的权利;作为社会文明标志,意味着社会不以任何方式推行整齐划一的观念和信仰,不制造任何形式的国家宗教去凌驾于个人选择之上,而是允许不同观点和信念平等共存于社会中,把和平的争论与对话作为发现真知、传播真理的唯一正确方法。

    宽容的实质是理性精神。理性精神一方面承认任何人都有权自己去思考、自己的出结论;另一方面是承认自己认识的有限性和犯错误的可能性。理性精神把任何以自己的观点去支配他人的企图看成是狂妄的和对人的侮辱。把宽容确立为人类精神活动领域的基本原则,是人类理性战胜偏狭和狂热的最大成果,它经过了漫长的艰苦历程。在历史上,为宽容而进行的斗争主要是在欧洲展开的,然而因为宽容本身所具有的超越地域、民族和文化界限的全人类性,斗争的成果越出了欧洲范围而成为整个进步人类共同尊奉的原则。尽管我国由于历史、政治、文化等诸多原因而至今仍对宽容原则极为陌生,但当我国宪法把思想、信仰、言论、出版自由确认为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后,正视这一原则就有了不能回避也不能漠视的现实性了。为了也能分享这一人类理性战胜偏狭和野蛮的伟大成果,首先应当对宽容有个较为真切的认识,回顾一下争取宽容的斗争历程,或许有助于实现这种认识。

    说起争取宽容的斗争,人们最熟悉的斗士是伏尔泰。因为他在18世纪中后期为平反冤狱而发起的争取思想、信仰自由和宗教宽容的世界性斗争为确立宽容原则跨出了关键一步。然而这场斗争在欧洲早已酝酿了好几百年,它的主要对立面是包括天主教和新教在内的制度化宗教的教权主义。

    在历史上,天主教的罗马教廷既有着维持全球公正与和平的理想和努力,又有着维持其上帝代言人的独尊地位和充当一切人精神主宰的野心。前一种努力使教会担当了教化、抚慰、播种文明的使命;但是独尊地位所具有的现实利益却诱使教会各级首脑经常放弃前一种努力,而到处搜索和扑灭一切可能引起人们怀疑教会教义、动摇教会地位的思想和言行。教会把有这种嫌疑的思想、言行统统叫做“异端”。于是,不容异见的不宽容发明了异端裁判所,借助于恐怖统治去推行教义;又引发了大规模的宗教战争,试图用火与剑强迫一切人承认教廷的权威。饱受不宽容之苦的新教徒在取得优势的地方,表现出这种邪恶精神的狭隘和残忍来丝毫不亚于他们的对头。不宽容在各教派之间煽起的仇恨和狂热造成了无数社会灾难。异端裁判所的屠杀和战争中的相互残杀只是由此造成的无数社会灾难中最显见的。更深刻的灾难是,不宽容在司法史上写下了最黑暗的一页:利用法律来谋杀异己,同时它必然伴随卓特务政策、告密制度。它们连成一座智力和精神的无形监狱,去囚禁理智、泯灭良知。而且,由于不宽容用恐怖手段支配人的信仰,它实际上也就摧毁真正宗教信仰的基础:内在的心灵的确信;也由此产生大量的盲信者、伪君子和形形色色卑鄙小人。靠着不宽容造成的一潭死水的精神状态和普遍的智力迟钝局面,卑鄙小人有了行恶的用武之地,可以专门去打击最优秀的人,去把那些心灵高尚、智力发达,内在生活有深度的人置于最困难的处境;还可以专门去败坏社会风气,去腐蚀人们本来就被狂热和无情争斗扭曲了的人性。

    总之,宽容是要维护人类精神的丰富性,不宽容却以整齐划一去剥夺精神本来所具有的丰富性;宽容来自对理性的信念和对人的本质的尊重,不宽容既出自蔑视他人心理尊严的狂妄和自以为是,也出自狭隘自私的利益计较和罪恶的权欲,它意味着把自己的偏见甚至谎言上升为原则强加于人,尤其当这种不宽容成为权力机构奉行的原则时,它就会用暴力把信仰和感情强加于人,而且一定要与人们的愚蠢、嫉妒、邪恶结成围剿杰出者和真知灼见的神圣同盟。

    反对不宽容的斗争早在有了教派斗争时就开始了,这是由那些受压制和迫害的教派为取得生存权而进行的。不幸的是,基于教派立场的反不宽容很少带来宽容的结果。如果斗争有胜有负,结果总是像烙饼似的把不宽容轮换着施于失败的一方。真正的反对不宽容的斗争是有一些孤独的学者们进行的。他们在精神上游离于任何教派之外,他们反对不宽容不是出于某个教派的立场,而是出于对人类精神权利的维护;他们的斗争也不是因为自己受到了压制,而是因为不宽容本身的邪恶,因为不宽容剥夺了人的精神权利从而侮辱了人,因为不宽容导致暴力、纵容败德恶行、制造社会灾难。

    最早公开投入这长斗争的孤独战士是16世纪流亡瑞士的穷学者塞巴斯蒂安.卡斯特里奥。加尔文以“异端”罪名烧死科学家塞拉维特的事件震惊了他。这位身在异国连居住权都没有的难民站出来向权倾一时、炙手可热、在新教中垄断《圣经》解释权的加尔文挑战了。他写了《为宗教宽容宣言》,怒斥以异端罪名谋杀无辜,大声宣告了思想自由的权利。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卡斯特里奥失败了,或许因为早逝,他自己才得免于被烧怕死的命运,而且,假如后来不是茨威格写下《异端的权利》一书,他的名字也许被永远遮蔽在历史的重重黑幕之下。但是卡斯特里奥以人类立场发言和斗争的精神是不朽的。在他死后,这种精神在不同国界的学者们身上反复出现了,他宣告的原则在一百多年以后由英国的洛克在《论宗教宽容》一书中重新提出并做了有力论证。接下来则是伏尔泰的斗争。

    在伏尔泰的时代,英国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对宗教信仰和思想的宽容。但法国自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后,压制与当局不同的宗教思想和政治见解的审查制度更加严厉。这种状况如同当代政治学家萨拜因所说,使得“任何主张改革的哲学都不能不把宗教宽容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欧洲已酝酿了几百年的宽容与不宽容的斗争,在18世纪的法国已成一触即发之势。伏尔泰以过人的敏锐不失时机地抓住当时不断出现的宗教迫害案例,以平反冤狱活动点燃了导火索,而且大张旗鼓的宣传与争取舆论,把它变成一场世界性斗争。使伏尔泰的名字与宽容原则的确立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也许就是他晚年发动的这场大规模斗争。然而他为此做的事远不止这场斗争。他一开始写作生涯就从未停止过争取宽容。在六十多年中,他不遗余力揭露和攻击教权主义,声嘶力竭的反对宗教迷狂,不厌其烦的申说思想、信仰自由。     

    伏尔泰为确立宽容原则所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借助于历史事实,通过比较来揭示宽容带来和平、安宁与繁荣,不宽容带来仇恨、争斗与动荡。在法国历史上,亨利四世于1598年颁布的南特敕令给了新教徒以公民权和宗教上的宽容,法国成为第一个证明宗教差异可以与民族统一并存的国家。亨利虽然被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杀了,但由他开始的宗教宽容政策结束了法国历史上灾难性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在伏尔泰的一些著作中,反复介绍了一位叫威廉.宾的年轻人在北美实现宗教宽容的事迹。17世纪的英国正饱受宗教战争和内战蹂躏。威廉.宾目睹了各教派之间为信仰之争而一次次掀起可怕的战争。1682年,他在北美一块由他管理的英属殖民地颁布了“信仰自由法令”(也称“宽容法令”),宣布:由于“信仰自由乃一切人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每个人都有全权选择自己的信仰,有权在信仰上不受任何人支配和阻挠。伏尔泰根据历史事实指出,与教权主义者发出的所谓信仰自由招致不安定的危言耸听完全相反,威廉.宾颁行信仰自由不仅“没有引起丝毫混乱”,而且还使这蛮荒之地稳步地繁荣昌盛了。反倒是当时英国国内的灾难表明混乱都由强令统一信仰而生,由暴政而生。而在威廉.宾管辖的这块英属殖民地,假如要破坏它的稳定与繁荣,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那里建立宗教裁判所,以激怒那些已经习惯于享受宗教自由的人们。伏尔泰把威廉.宾作为一位流芳百世的立法者介绍给后世,因为宾树立了一个以宗教宽容原则把人民引向和平与繁荣的榜样。据说,由宾来管理的这块殖民地,后来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宾夕法尼亚州。

    奉行不宽容的暴政而不是信仰自由才是国家动荡不安的最重要原因——这就是伏尔泰一贯坚持的基本观点。他说:“一次灾难性的运动,就足以使国家陷于不稳定、内战、无政府和满目凄凉的状态”。法国16世纪由宫廷策划的圣巴托罗缪大屠杀,17、18世纪由国王纵容的龙骑兵骚扰新教徒;英国17世纪的宗教战争都是铁证。所有这些为统一信仰而发动的灾难性运动使国家血流成河。伏尔泰的历史对比雄辩地证明了宽容的必要。

    伏尔泰主张在信仰问题上,每个人应“听从自己的良知”,既不盲目服从别人支配,也不要试图狂妄的去支配别人。之所以主张听由每个人自己决定自己的信仰,是因为他坚信每个人都是一个有理性的存在,有权在涉及思想、信仰的问题上自己作决定。他反对任何机构或个人去规定别人的信仰,则因为他意识到在世界的无限性面前,人们的生命存在和活动范围都是有限的,任何人都不可自以为穷尽了真理。宽容既是对人的理性的信赖,又是承认自己的有限性的一种理性的谦卑;而不宽容作为对人的意志的粗暴干涉,不仅暴露了不宽容者自诩一贯正确、也有了全部真理的狂妄和可笑,而且本身就包括了犯罪。

    伏尔泰所做的历史对比、他在理论上对人的理性权利、人的认识的有限性为宽容原则提供的依据,都为界定宽容原则的内容和实质作出了特殊贡献。这些作还为他晚年通过平反冤狱活动而发起的欧洲反对不宽容斗争作了准备。在这场斗争的前后,深受伏尔泰宗教宽容思想影响的俄国女皇、普鲁士国王都在国内颁布了宗教宽容的法律;在他去世后不久,奥地利皇帝约瑟夫二世也颁布了信仰自由法令。

    此外,伏尔泰还提供了思想宽容(的实践性)原则。这就是出自伏尔泰致他的一位反对派的心中的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愿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个已被公认为思想宽容最高准则的名言中包含了远远超出字面含义的内容。它意味着,承认他人的思想和信仰的存在权利不等于认同它们,宽容不等于不问是非,更不等于对真理和谬误之分漠不关心;但它承认,在思想、信仰和表达上犯错误也是人的权利。它还意味着,解决意见分歧和达到真理的唯一道路是平等对话和争论而不是施暴。真理无需凭借暴力,它只从论争中显现自身;宽容也因此而决不是某一方对另一方的施恩,而是各方都处于平等地位,都有根据自己的所思所想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都有尊重他人的思想和发言权的义务。正因为这些内容,它成了现时代基本的精神原则。

    现今,距卡斯特里奥和伏尔泰斗争的时代又过去了几百年。

    宽容原则虽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承认,但宽容与不宽容的斗争还在继续,尤其在一些习惯于把一种思想定于一尊的国家和地区,要使这个原则受到尊重、或者说要使每个人的精神权利受到尊重,还有一段相当艰苦的路程。

    1995年9月写于国际宽容日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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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_9fa2:写的很不错,只是字太多,字太小,言简意赅最好
        萧雪慧:@无名_9fa2 建议你去读短频快那类文字吧。我的不属于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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