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豆瓣一个编曲经验帖里面看到作者说,她觉得最好的艺术表现形式是音乐。当时看了并不以为然,因为觉得文字、绘画也很能传达情感。可是刚才听着李健的《假如爱有天意》,突然就有些认同。
文字和绘画同样是极佳的艺术载体,但是纵然有契合心情的佳画美文,也当真不适合时时追思默诵。唯有音乐不受时空与物的限制,无论是路边的音响泄露,还是自己不自觉的轻哼,都能让你想起初听时的怔忡或者激动,仿佛连当初的时光也一同复苏。
就像每当我听到《last regrets》,就会想起当年午后,我沿着路边慢走时,夕阳倾泻在路边绿化上反射出的绿黄暖光;就像每当重听《多情种》,就想起那些天穿越晚间校园时昏昧的夜色;就像每当哼起《夏夕空》,就会同时想起温暖的夏目和那些盘坐床上追更的日子。
刚才思考了一下,我想我所以写歌词,除了“确实有感情想表达”、“觉得曲子好所以想写一写”甚至更直白的可能内心就是想表现之外,在自己尚未意识到之前,我应该就已经认为音乐是更好的表达形式了。
也不是不写长篇杂感,因为也有很多感情着实磅礴;不过长篇杂感又怎么能时时刻刻全然记得呢。而歌词,篇幅短小却也情感丰沛,时时刻刻都可以记得我那么喜欢那么感慨那么诚恳,轻轻一哼,所以感情都被勾起。
虽然不常听歌,但是音乐真的是太美妙了。希望我以后也有能力去创作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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