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1(静心而论1431):《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十二: 其他督导形式的变化应用
常见的SFS变化应用于一些个案研讨的型态有:焦点解决单场团体督导(也作个案研讨)、焦点解决反思团队(也作团体个案研讨会议)、个案研讨会议讨论大纲、个案研讨会议报告格式。
其中在焦点解决单场团体督导中,一般会有一个资深的督导师在场,而反思团队就是考大家的力量;单场的团队督导,常常称为个案研讨会,个案研究,是在咨询机构中经常使用的督导方式,每一个案例约需进行80至90分钟较为充裕;先由受督者提出一个真实案例进行报告,呈现案例的方式为案例分析、部分咨商逐字稿内容或片断录像等,可由提案的受督者自行决定,也可以提出特别希望被帮助的地方,以及期待别人如何帮助的方式。
督导者会先创建正向气氛,首先强调受督者将会有很多收获,此次督导是大家互相学习的机会;并且強调每位成员在反馈时,要运用多元可能的角度,没有绝对正确的观点。只有提案的受督者对于信息的提供,拥有决定接受权,他表示什么才是对他有用的,而不是督导者或者其他成员。
反思团队是由Harry及其同事在英国提出,对于拓展焦点解决思维的运用,十分有价值。是以提案受督者,简要陈述当事人概况作为开始,大约进行20~30分钟,在此“报告”阶段,其他人不发言,之后进入“澄清阶段”,其他人开始轮流提问,一次询问一个问题,受督者则逐一澄清现状,所提问的,都是受督者没有谈到的信息,而不是再问一些其他的;接着,其他人对于提案者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进行肯定赞美,此时提案者刚保持沉默;在“反思”阶段,另外小组成员轮流提供自己的反思,或有关这个情景的想法,或者说出下一步可能怎么做,提案者则继续保持沉默,除非反馈中出现了明显的错误才简单回应,到”结束”阶段,提案者就可能已经有了的可行的意见或者未来的行动计划,最后进行短要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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