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傲慢与偏见》
“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渴求娶位太太,这已成为了举世公认的真理”,开篇第一句毫不避讳的写出了那个时代的人们把财富、名利、地位作为一桩婚姻的必要考量。男方渴求所谓的门当户对,女方索要所谓的鱼跃龙门。许多人顺应时代的潮流,石沉海底,成为了婚姻的牺牲品。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屈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打破各种条条框框狂追求着自己的挚爱。他们独立、自尊、自爱,扬言“如果我没遇见我的挚爱,我宁愿打一辈子的光棍”伊丽莎白是这样的人,达西亦是。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在内瑟菲尔德庄园舞会中,达西眉清目秀,举止高雅并且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成功的引起了全场的注意,但达西苍鹰似深邃的目光锁定的是伊丽莎白,即使被迫应酬,被迫跳舞,他的眼睛都没有离开过伊丽莎白。我想这大概是爱情吧,毕竟喜欢一个人,眼睛是藏不住的。然而,这位赫赫有名的富商之子把自己的感情压抑着,与宾利谈笑中说伊丽莎白长的还可以容忍,但是没有到引起他的兴趣的份上。这段话巧被伊丽莎白听闻,他的骄傲触犯了她的自尊, 她不能原谅。
故事的过程却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达西离开乡镇,了无音讯,伊丽莎白过着舒适悠闲的生活。给彼此的印记随着时间慢慢的磨平,与威科姆的相识让她的生活有了几分生机,她从威科姆的口中了解到达西的不近人情,独占属于威科姆的财产,还有带走宾利,破坏宾利和简的感情。种种行为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更加恶化了。达西却四处寻找伊丽莎白的下落,制造各种偶遇。为她去严厉的舅母家做客,为她去各种舞会,淋雨跟随表白心思,为她千千万万遍。他已经无法克制自己的感情了,以至于急切的想把所有的心思都袒露,他太急了,口无遮拦的胡说了一通,掺杂着高低贵贱之分的势力话。她的自尊容许不了他的自大,暴跳如雷的喊“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他一边他把她当做心口的朱砂痣,一边她把他视为床边的蚊子血。
故事的结局会是这样,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急切的敲门声后,达西把一封厚厚的信交给了伊丽莎白,信里有最真挚的爱、各种行为的解释,还有为自己的傲慢言辞的道歉。她体会到他的挣扎,心里也开始惶恐了起来。随舅舅舅母出行,路过达西庄园,从下人的口中得到了达西的另一面,善良、仁慈、友好。在空旷的天台偶遇达西,她想躲避,却对上了达西温柔的眼神,很优雅的言辞,为她他改掉了天性的傲慢,她也学会了戒掉偏见。在得知达西解救了自己随威科姆私奔的小妹妹后,感动编织加深这不可名状的爱。伊丽莎白坚信“如果一个女人掩饰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于是她在晨曦中迎接着向他坚定走来的达西,挽着他的手,共度余生。
我一直都理解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平等与自尊的故事。达西的傲慢是因为他的外貌出众,出身不凡。他是命运的宠儿,活在金字塔的顶端不懂民间的疾苦;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因为她对于平等的渴求,她出身平凡,,她又不甘平凡,骨子里有与命运抗争的倔强。一个人越是想摆脱现实,她的自尊心就越脆弱。她本能的抗拒眼前这位“富二代”,因为现实的不平等,她的自尊心早无处安放,达西只是一个情感的释放点。但是她没有想过压抑许久的放纵情感,竟然让达西沉醉不知归路。伊丽莎白不是传统的内敛温柔的淑女,达西亦不是装腔作势的绅士,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不屈从,不苟同,这也是我对这本书爱之深沉的原因。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些人从这本书中读懂了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有些人读懂了18世纪的社会现状;而我感知的只有平等与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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