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与无,彼此互为因果,相生互变,互为相灭。重点在于相生的“生”字,而传统文化中也多采用生的一面,极少采用灭的一面。《道德经》: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意思是说,人们通过对已“有”的物体(木头、黏土、土石)进行加工制作,创造出了“无”东西(车轮、器物、土坯房),并对这些新东西进行适当的“无”处理(挖空车轮、挖器物、凿户牖),又衍生了新发展空间、新的用途(车、碗、屋子)。加工组合是一种创造,减损剔除也是一种创造,这就是有无相生。类似地,《庄子》的寓言故事中,曾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他的朋友惠子种了一个葫芦,等到成熟的时候,发现葫芦太过于大,既不能舀水也不能盛米,什么用处都没有。庄子听了后,笑着说:为什么一定要把葫芦劈成两半,何不系在腰间,浮游于天地?庄子和惠子的谈话中,其实是两种看世界的方式:有用和无用。我们都习惯用惠子的方式来看世界,评判周遭,如此一来,我们所拥有的大多数是为我们所用的东西,我们大多时候对一件事的简单看法是:“这有什么用呢?”然而,人生的境况,纷繁复杂,岂能简单地用“有用”去评判世事?南怀瑾先生在解释“有无之论"时说,有无之间互为因果,如一呼一吸之自然往复。因此老子说:“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无与有本是一体同源,本无是天地的原始,妙有是万事万物的来源,因作用与现象不同,所以从无名之始到有名之际,必须各以不同的命名加以分别。可以说,《道德经》中的“无中生有”,是揭示了事物发展规律,万事万物都是由无到有的。当你理解了“无”和“有”,搞明白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便能明白万物规律,也就懂了天道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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