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
产品设计是为人类的使用进行的设计,设计的产品是为人而存在,为人所服务的。产品设计必须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
1、功能性要求:现代产品的功能有着比以前丰富得多的内涵,包括有物理功能——产品的性能、构造、精度和可靠性等;生理功能——产品使用的方便性、安全性、宜人性等;心理功能——产品的造型、色彩、肌理和装饰诸要素予人愉悦感等;社会功能——产品象征或显示个人的价值、兴趣、爱好或社会地位等。
2、审美性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其美观的外在形式使人得到美的享受。现实中绝大多数产品都是满足大众需要的物品,因而产品的审美不是设计师个人主观的审美,只有具备大众普遍性的审美情调才能实现其审美性。产品的审美,往往通过新颖性和简洁性来体现,而不是依靠过多的装饰才成为美的东西,它必须是满足功能基础上的美好的形体本身。
3、经济性要求:除了满足个别需要的单件制品,现代产品几乎都是供多数人使用的批量产品。产品设计师必须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研究材料的选择和构造的简单化,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以及增长产品使用寿命,使之便于运输、维修和回收等,尽量降低企业的生产费用和用户的使用费用,做到价廉物美,这样才能既为用户带来实惠,最终也为企业创造效益。
4、创造性要求:设计的内涵就是创造。尤其在现代高科技、快节奏的市场经济社会,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日益缩短,创新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突出独创性。一件产品设计如果没有任何新意,就很容易被进步着的社会所淘汰,因而产总设计必须是创造出更新更便利的功能,或是唤起新鲜造型感觉的新的设计。
5、适应性要求:设计的产品总是供特定的使用者在特定的使用环境使用的。因而产品设计不能不考虑产品与人的关系、与时间的关系、与地点的关系。例如服装的设计,必须考虑是成人穿还是小孩穿,春天穿还是冬天穿,家居穿还是室外穿;也不能不考虑产品与物的关系,比如冰箱如果不适应各种食品存放就失去了意义;另外还得考虑产品与社会的关系,因为社会传统中存在着某些忌讳形态的缘故,例如仿“纳粹”标志的产品造型是应该被禁止的。所以,产品必须适应这些由人、物、时间、地点和社会诸因素构成的使用环境的要求,否则,它就不能生存下去。正如日本夏普公司的总设计师净志坂下提出的:应该在产品将被使用的整体环境中来构想产品。除此以外,产品设计还应该是易于认知、理解和使用的设计,并且在环境保护,社会伦理、专利保护、安全性和标准化诸方面,也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编者语:随着我国现代设计的发展,同时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破环等社会现实问题,以上五个要求不仅仅是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更是现当代各种设计的评价标准及设计要求,伴随着各种自然灾害的降临,比如2008年雪灾。2008年汶川大地震,沙尘暴,现在的雾霾天气,自然界一次又一次的向人类敲响警钟,这也就要求我们设计工作人员,在未来的设计工作中,更应该将设计的设计思路、方向逐步开始走向绿色设计、可持续发展、生态设计的设计发展道路。之所以笔者在这里阐述这五个要求,是因为这五个要求更贴近于我们现实生活,更接近于我们现代设计的总体发展方向,更是对我们未来设计师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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