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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白钱洗黑——香港保险理赔

不要把白钱洗黑——香港保险理赔

作者: 浪里舟 | 来源:发表于2018-06-03 16:31 被阅读0次

            现在的孩子真是很幸福,六一儿童节都会收到家长送的各式各样的礼物,零食、玩具、衣服等等林林总总,当然也有这两年火起来的特殊礼物——保险,保险以一种特殊的形式承载了父母对孩子无尽的爱,孩子小的时候虽然体会不到,更理解不了这份深深的爱,但是等他/她长大成人以后,他/她一定会对爸妈当年的深情厚爱感动不已。

           说起保险,相信很多爸妈都听说过香港保单,肯定一些爸妈还从网上等多种渠道了解过香港保单,那我从理赔的角度来说说香港保单究竟是不是如传闻中的那么好,到底是否值得买。

    先来说说香港保单的优点。

    1.  香港保单便宜,性价比高。

     从同等保额的保费上看,香港保单确实比内地便宜,原因是香港作为发达地区,整体人均寿命比大陆要高,而人寿保险的定价基础是该地区的生命表(人均寿命统计数据),人均寿命越高,寿险费率越低。香港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是以香港地区的人均寿命定价,因此比内地保险公司的产品便宜。

    2.香港保单的分红高、收益高。

    看过香港保单建议书的人都会被其漂亮的高分红、高收益演示所吸引,明显好于大陆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这是因为,在险资的投资渠道方面,香港和大陆有显著不同。香港是国际金融港,金融业发达,香港政府对险资也没有太多的限制,因此香港险资大量投入证券市场,和全球其它金融市场。而大陆对险资的投资流向有严格的限制,主体投向国家大型基础建设项目,险资进入证券市场的总量和比例有很严格的限制。因此从资金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来看,香港保险公司更胜一筹。但是投资证券市场虽然收益可能更高,但是风险也更高,从投资的稳健性上看,反而是大陆保险公司更好。另外,从保单建议书本身来说,香港保单其实是取了巧,香港保单建议书都是按6%的利率来做利益演示,而大陆保险公司按保监会政策规定,建议书利益表中必须体现低中高三档,而且只用中档(4%左右)做利益演示,因此建议书看起来就没有香港保单那么“美”。

            我们再来看看香港保单的风险。保险业的监管机构中国保监会多次发布公告,禁止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单,并做了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单的风险提示。

    1.   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首先,内地居民要购买香港保险,必须亲自赴香港签署相关投保合同,如在境内签署投保香港保险,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去香港依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2.   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

    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此外,如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3.   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分红保险,其保证收益之上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率。

    4.   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

    保单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2年甚至为零,消费者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5.  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

    香港保险产品中文条款使用繁体字,表述方式与内地不尽相同。投保人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而且,港险合同有分歧的话,以英文版本为准。阅读繁体字对内地居民已经是一个障碍,英文版就别提了。

            虽然我们希望一辈子都用不上保险,但是我们买保险的目的就是将来万一有事,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我们从近期一起内地投保人赴港维权的真实事件来看看香港保单的理赔风险。

    2018年4月26日,一名内地投保人在香港海港城拉起条幅维权 

    整个事件过程是这样的:

    •    2018年4月26日,因香港某保险公司拒绝重疾险理赔,大陆居民跑到香港维权——在海港城的门口拉起横幅,抗议拒赔决定。

    •   2014年2月,孩子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入院治疗5天,并且被诊断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轻度贫血等症状;

    •   2015年9月,孩子父亲给孩子在香港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保险;

    •   2016年12月到2017年9月期间,多次因病住院,并且申请医疗险理赔成功;

    •   2017年9月再次住院,被确诊为白血病,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2017年11月,保险公司下发拒赔通知书,拒赔原因投保前在2014年2月的住院记录并没有申报。

    作为投保人的孩子父亲在收到香港保险公司的拒赔结果后,曾经尝试向保险公司申诉,保险公司维持拒赔决定。复核结果如下:根据阁下所提供的深圳市儿童医院治血液验检报告,本公司得悉受保人于2015年1月起报告显示单核细胞增多。由于上所述资料,均未有在阁下于2015年9月17日签署的“人寿保险申请书”中申报,本公司抱歉需维持原有决定,于保单生效日起取消此保单,并未能接纳有关理赔申请。 据此可知保险公司拒赔是因为客户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这涉及投保人投保时一个很重要的义务——如实告知义务

    但是,内地和香港保险监管体系中关于“如实告知”是有很大不同的

    •    香港:奉行“无限告知”原则

    香港保险健康告知询问的非常宽泛,港险的告知项目更多,询问也更仔细。另外即使你自己“不清楚,不知道”也是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的,这就是“无限告知”。

    •    大陆:遵循“有限告知”原则

    在大陆如果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大陆保险不能有询问概括性的内容,即使问了,投保人也可以不用告知,保险公司健康询问中没有问到的项目,投保人可以不告知。

    因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而引起的解约纠纷涉及到《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也叫“不可争议条款”,是指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的误告或隐瞒事实为理由,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赔偿。通俗来说,就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时间后,便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

    内地和香港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对比

    大陆:《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订立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和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香港:香港没有《保险法》,制约性条例/文件为《保险业条例》,条例中并没有对合同解除的具体约定。在香港保险中,不可抗辩表述为“不可争议条文”。典型的“不可争议条款”只对身故责任进行了约定。

    可见,如果这位父亲当时买的是内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是肯定可以得到理赔的,但是香港保单就不一定了。

        这位父亲的遭遇并非个案,之前四川一位女士的港单理赔经历就曾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     今天距离妈妈第一次确诊断已经28天,期间我一直有联系我在香港的保险代理人,咨询理赔的办理流程。“

    •     这是一份以身体为标的的给付型保险,我按规定递交了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确诊通知书及其他资料,但等待数天后被告知医院不符合要求(此医院为三甲医院)。入院华西,再次完成一系列检查及顺利手术后,交全套资料,被告知需要第一次就医的门诊本及医生签据的转院说明,但是现在很多医院都没有门诊本了,无解。20多天跑了无数次医院,吃了几次闭门羹,交了所有能交的资料,现在还要等香港公司审核资料,对于内地申请的这种大额给付型理赔,香港多半还要展开调查程序,遥遥无期。刚刚代理人给我说如果万一运气好审核通过了,那差不多1个月才能拿到理赔款。一!个!月!然而等款项下来,我又要继续跟银行展开周旋,因为五万美金每人每年的外汇管控,这笔钱并不能直接以转入我的内地户头(银行朋友都有证实这一点),我还得去香港开户,再想办法怎么把钱合法的转回来兑成人民币。(其中手续费汇率差也会是一笔不小的钱)“

    •     我周围不乏想要去香港买保险的朋友,之前一般我都不劝,只提供一些购买建议。但亲身经历了这一遭之后,我摸到良心说:健康型的境外险买不得啊!先不说不受法律保护了,理赔流程就磨死你!又要照顾病人还要操心理赔,为个**啊!万一倒霉,保险公司找理由拒赔你,那不好意思,内地保险法都明确说明“内地居民在港购买的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香港保险的理赔风险:

    一、服务不便。发生理赔时,需本人或委托人赴港办理理赔,服务人员不能上门服务。

    二、就医麻烦。境内外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存在差异,理赔认定会产生纠纷。比如:若选择在内地就医,必须去指定的医院才能获赔。香港保单重大赔付是手术费用,额度比较高;但是内地的情况是药费,杂费比较高。如果是在内地就医,去香港理赔,就是全额赔付也是不够的。。

    三、语言差异。理解不同,买的就是不确定,不安全感增强。

    四、维权成本高。

    虽然香港保单有一些优势,但是潜藏着更多的风险,所以,购买香港保单要慎之又慎,尤其是健康险,更不建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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