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给我的总体印象就是是这句话,一个时代的落寞。
很多人只知道《长恨歌》是白居易的一首长诗,写的是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但是大多数人对于王安忆写过一篇同名小说是陌生的。在王安忆的《长恨歌》中,上海小姐王琦瑶传奇的一生,是那个时代的写照,我是在翻阅其他书籍的时候,偶尔发现了这本书的,出于好奇就买来看看。
这本小说在每部分的开头总是有长篇的外围景物描写,作者写上海的弄里,写平安里,写乌桥,都是长篇大论的,有几次我都快读不下去了,只是景物描写的好,我便还是耐着性子再看一看,我感觉这本书的开头并不吸引人,故事情节也不怎么吸引人。
书的主人公王琦瑶应该是那个时代的一个代表人物,甚至包括老克腊也是同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他们喜欢穿着讲究的衣服,坐在一起聊天打牌吃点心。学生时代的王琦瑶被摄影师老程发现,并鼓励她去参加选美大赛,在老程和蒋丽莉的帮助下,王琦瑶被评为第三名,大人物李主任看中了王琦瑶,她也就成了他的女人,后来李主任飞机逝世了,王琦瑶便躲到邬桥去了。可她终究不是邬桥的人,她忘不掉上海的灯红酒绿,便从新来到上海,隐信埋名,学习了打针的技术,和一些零碎的小活为生,便有了康明逊,和女儿微微,还有萨沙,老克腊等人的故事,而王琦瑶也死于上海,死于一个瘪三之手。
和王琦瑶有过交集的哪些男人,她最爱爱是李主任的吧,她只有把李主任当作是丈夫一样的看待,至于后面出现的康明逊、萨沙,以及老克腊只是她去排解寂寞罢了。王琦瑶的死,代表了那一个时代的死亡,城市在向前发展,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必然的,老克腊必须离开,王琦瑶必须死。也许像王琦瑶这样的人,一生都是在漫长的时间中寂寞的度过的。程先生一生恋着王琦瑶,这份爱也是让我很感动。
王琦瑶和两位中学同学的友谊随着人生道路的不同而慢慢消散了,我觉得怨不得任何人,也许任何人都没有很长久的友谊吧,都是走着走着就散了,在平安里王琦瑶的家中经常有聚会活动,可聚会的人时常在变,有些朋友,处着处着就变味了,也算是人之常情吧,整本书弥漫在孤独忧伤高冷的烟雾,也许这才是那个时代的人们,应该有的气质,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叫《长恨歌》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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