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努力的释己靓 | 来源:发表于2018-06-10 14:58 被阅读80次

    文/半壶水响

    2017年1月19 日,周立波因为蛇形开车,在纽约长岛被警方截停搜查。随后,警方在其车中搜出了两袋毒品,和一把装满子弹上膛了的手枪。周立波被警方立刻逮捕。

    美国警方指控周立波犯有藏毒、非法持枪、违反交通规则等多项罪名。而且检方认为,周立波的手枪装满子弹并且上膛,随时可能会,具有高度危险性。一旦这些罪名成立,周立波将面临长达21年的牢狱之灾。

    非法携带枪支,非法携带毒品,这在中国基本就是要判刑的节奏。

    然而让人惊掉下巴的是,周立波居然被无罪释放了!

    而之所以周立波可以成功脱罪,基本上可以归结于两个原因:一、花高价钱请了一个名律师;二、美国法律自身的特点。

    要说这件事,那可真的耐人寻味。

    周立波聘请的是纽约大都会地区犹太超级大律师的斯卡林,有着49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手段老辣,经验丰富。而这个律师帮他脱罪的理由也特匪夷所思:

    首先,他声称周立波不懂英语;

    其次,警察在他车里查到毒品和枪支弹药的过程属于非法搜查。

    先来给大家还原一下法庭现场:

    斯卡林律师对警察为什么截停周立波车辆,进行了再次询问。

    斯卡林:为什么拦这辆车?

    警察:看见驾驶员打手机。

    斯卡林:在“开车打电话违法”这项法律中,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就此项法律进行过专业训练吗?

    警察:以前在警察学院培训时有过。

    但是,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记录显示,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当时打电话的记录。

    律师名指出,警察搜车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反转开始了:

    斯卡林律师:驾驶员是否同意搜查车辆和袋子。

    警察:周立波点头同意搜查后,才进行了搜查。

    周立波作证:“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完全不懂英语(警察当时说他点头同意了),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美国是一个严格奉行无罪推论的国家,因此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以及证据取得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都在警方。换句话说,只要周立波坚持不承认自己当时是同意警察搜车的,那么警察的执法取证过程都将被视为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警察发现周立波持枪藏毒,都会被认为是非法证据,那周立波自然会被无罪开释。

    只要是周立波矢口否认自己当时同意搜车,那么警察取得的所有证据都无效。是不是感觉美国的法律有一点刷新三观?

    不,接下来这一起案件才是真正的刷新三观。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球员辛普森杀妻案轰动全美。此案当时在美国引起巨大轰动。即使在各种证据确凿的条件下,只因为警方在获取证据的过程中存在部分违法行为,导致其中最重要的证据被否决,辛普森最后被无罪释放。

    最后辛普森案,从证据不足的角度出发,判决辛普森无罪释放,但是与此同时,却判决辛普森对死者负有民事赔偿责任。如此矛盾的判决,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人就是辛普森杀的,但是却不能判定他有罪,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无罪释放但是在民事上却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奇葩判决。这就是鼎鼎大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引发全球司法界大动荡,号称世纪审判。美国特地还拍了一部纪律片,叫做《辛普森:美国制造》,专门描述这次世纪判决,纪律片长达7个小时,非常详实。

    当庭被要求带血手套的辛普森

    而周立波案其实只是美国要求程序正义的一个小小缩影罢了。

    其实,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发现关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哪一个更好现在还在司法界有争议。追求程序正义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犯人不被冤枉,但是却极有可能导致有罪的人被开罪;而追求结果正义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坏人被惩罚,但是却很容易导致无罪的人被冤枉。

    因此,关于周立波被无罪释放这件事有人认为是美国法律民主与进步的体现,也有人认为是法律过度人性化带来的恶果。

    但是在我眼里,无论是结果正义还是过程正义,其实都是法律在追寻正义,各自有各自的局限性,都无可厚非。但是在周立波这一起案件中,很显然有很大的弦外之音,跟程序正义和过程正义完全不相关的因素掺杂其中。

    我在前面提到,周立波被开罪的最大原因是他的律师能够成功找到突破口,从而证明周立波无罪。可是,若换个律师呢?

    辛普森当年被释放以后,大概又过了十年他生意破产,因为欠债无法还款被人家告上了法庭,结果立马就被丢到监狱里面去了。

    在美国,有93%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无法负担律师费,只能使用政府提供的公派辩论律师。使用公派律师是什么体验呢?

    根据我在网上找到的一段数据:以佛罗里达州为例,每名公派辩论律师大概一年处理超过500起重罪指控,2225起轻罪指控,这样算下来,每个工作日要给超过10名被告人完成辩护。

    在这种情况下,公派律师根本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一起庭审,而检方也很清楚这一点。于是,双方达成一个筹码:握手成交,签好认罪协议,下一个案子。

    所以,周立波有钱请得起名律师,他成功脱罪了;但倘若周立波没钱请这种大牌律师,结局会不会很不一样?

    我不是说,有钱人就可以颠倒黑白,黑也好,白也好,都是程序运行的结果。但在赞美游戏规则之前,是否应当问一句:那些上不了牌桌的人,该怎么办?

    其实不管周立波到底有没有罪,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这件事情。然而周立波现在微博下面的评论已经不能看了,讨论的根本不是周立波到底有没有罪的问题,而在四处地域黑,飙脏话。

    其实,不管周立波最后是不是以清白之身回来,我觉得这件事情都将会使得他在国内本来就饱受争议的主持风格和价值观雪上加霜。他若是想重回主持之路,还得仔细瞧一瞧国内观众的脸色。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omwfe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