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安人寿相互保险社(筹)负责人,闫安2018.10.28
尘肺病防治和救助的紧迫性
尘肺病已成为我国职业病中数量最多、危害最严重的主要病种。尘肺病占职业病的90%。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63634例,其中尘肺病占到89.99%。其中,农民工又占尘肺病的90%。随着户籍放开和我国城镇化浪潮,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数量已达2.74亿之多。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6)》也显示,在尘肺病中农民工占90%。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9.5%,84.8%的人没有购买过工伤保险。尘肺病农民工群体平均年龄为49.54岁,平均触尘时间为14.36年。
当前,尘肺病发病率不仅高居职业病之首,且呈持续高发、逐年上升、发病工龄缩短态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我国职业病统计数据是通过职业健康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我国职业病统计数据是通过职业健康监护获得的,而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且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职工并不在健康监护范围内。与大量的“未报告”病例相比,“报告病例”只是冰山一角。
《改革内参》:亟需建立我国农民工尘肺病防治与救助保障机制据调查,各地疾控中心登记的尘肺病例不到实际病例的20%。尘肺病具有迟发性、不可逆等特点。尘肺病集中的行业如煤矿、建筑、非煤矿业等都有产业的周期性。加上现代社会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就业的分散性,工伤保险职业病存在“鉴定难、举证难、索赔难”等特点。仅尘肺病鉴定环节,就需要提供包括当年的劳动合同、职业史、既往史、健康档案、评价结果,雇主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证明等。存在执行难度大、成本高等诸多问题。
根据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职业病调研报告,我国职业病患者平均年龄为37.5岁,37.8%的职业病患者没有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获得一次性赔偿的患者,平均每人领到的赔偿也只有90742元。领取了一次性赔偿的患者,有78%表示这些赔偿无法保障其后续的医疗和生活,47.5%表示这些赔偿最多只能维持两年以内的医疗和生活。
严峻的现实是,保守估计,我国农民工尘肺病数量达600多万。尘肺病多发生在作为家庭支柱的男性,尘肺病伴随劳动能力丧失,整个家庭生活陷入绝境。一部分尘肺病患者被迫走上上访和群体性维权道路。由于基数庞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问题。
《改革内参》:亟需建立我国农民工尘肺病防治与救助保障机制我国尘肺病(职业病)保险所属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我国尘肺病(职业病)保险所属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专门的尘肺病补充保险则是“空白”。对高风险的尘肺病,商业保险从未涉及。由安监总局、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才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到“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应建立尘肺病(职业病)防治救助的保障机制
1、成立专业的尘肺病相互保险组织,填补空白。相互保险发展历史悠久,起源早于股份制保险,目前在国际保险市场仍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在高风险领域如农业、渔业,在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尘肺病农民工的保障需求就是典型。相互保险组织没有外部股东,由全体会员投保人共同所有,不存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从国际上看,相互保险组织的独特优势包括:一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够较好的实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二是展业费用较低,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三是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包括不限于尘肺病防治、职业病、职业健康、职业养老等。建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的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联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作为主要发起人,整合社会资源,筹备和成立我国专业性的尘肺病(职业病)相互保险组织。以相互保险为核心,依托遍布全国的尘肺病防治医院网络,建立尘肺病预防、防治、救助和互助保障一体化机制。
2、利用区块链相互保险科技优势,解决困扰尘肺病的“鉴定难、举证难、索赔难”的痼疾。区块链利用其数据不可篡改、公开透明、去中心化的特性以及智能合约,与互联网、大数据相结合,可以构建起去信用的相互保险作业平台,回归保险本源。
3、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全国总工会、人社部、安监总局、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11号)和《安全责任实施办法》。
4、精准扶贫。尘肺病农民工数量巨大、处境凄惨、维权艰难、救助尴尬,理应成为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文发表在《改革内参》2018年10月12日,总第14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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