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感到疑惑:喜欢,不就是要说出来吗?最起码,得让他知道吧!
知名网络作家水千丞曾说过:“暗恋就像一壶烈酒,你点到即止,我一醉方休。”许多书粉在评论下留言,这也太卑微了吧。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看到这句话时,我哑然失笑,惊讶于书粉超强的代入感,可随即,心里却涌上阵阵苦涩感,连口腔都是苦的。
因为,我连点到即止的机会都没有。上高中时,我学的是文科,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男生几乎个个都成了抢手货。手快先得,手慢没有。
我曾十分厌恶这种风气,一方面是男生因为身价上涨带来的傲慢,另一方面却是自己内心的自卑与自尊。
总觉得他们看不上我,我还瞧不上他们呢!当时的我,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易的承认。但经历过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的我,经历过地狱般的高三来到理想大学的我,变得越来越好的我却能心平气和地说出来。
他是校三好学生,每次考完试后都会在光荣榜上挂很久,直到下一次大考新的照片来代替。
照片是新的,人却一直是那个人,清瘦,高,皮肤白的像瓷娃娃,五官俊逸明朗。俊美与英气这两种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体现的极好。
我见过他穿四季校服的样子,我发誓那绝对是我见过穿校服最好看的人,明明那么宽大,土气的校服在他身上却显得极为修身,整个人身上透着青春的气息。
他在学校里极为出名,常有女生在放学甚至课间到光荣榜前看他的大头照,更有甚者会到他所在的班级走廊的窗前一睹“芳容”。
我的好友同学也不例外,拉着我去。可我是怎么做的呢?惊慌失措,低着头支支吾吾的拒绝,生怕让人看出我内心那些不为人知的情感。
可这也不能怪我,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现在的我是最好的我,我们之间差了整整一个青春。
科学家曾研究过,人的一生大概会遇到300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不到千分之一,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正如李晓煦所说,有些人光是遇上就三生有幸了。
高三后期,学习任务繁重,每个人的精神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我曾熬夜到夜里两点,头脑昏昏沉沉,心里却始终压着一股不服输的劲。
高三的冬天很冷,我的心也很冷。在寂静的寒夜里,一项胆小的我做了一件大胆的事——写表白信。未落署名,却空了一行。
这是我对自己的一个承诺,如果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就写下自己的名字,郑重地交给他。我想。
此后,我一度很努力。白天奋战高考,夜里挑灯夜战。中午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我也毫不吝惜,提前二十分钟去教室刷题。
那个冬天经常下雨,天空灰蒙蒙的。我的心里也像蒙了一层阴霾。很累,真的很累,身心俱疲。
但这样的日子,也不全是难熬的。每天放学后留几分钟写作业的我,和每次班主任拖堂的晚几分钟走的他总会奇妙地在同一时间同一楼梯拐角相遇。我管它叫缘分。
可能有读者感到好笑,这算哪门子的缘分。反正,我不管,我说它是缘分它就是缘分。世界那么大,两个人相遇的机会有多少,我又要用什么样的速度,才能与你相遇呢。
故事的最后,我超常发挥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他则一如既往的优秀去了中科大。可能有人要问了,就这样?沉浸式恋爱?开了一场自弹自唱的演奏会,上演了一出校园版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却又不是。
对于他,在中科大,会认识更多优秀的人,会结识三五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可能还会结识命中注定的那个她并开启一段美好的恋情。
对我而言,不是所有的喜欢都要说出来,也不是只有说出口才能证明是真的喜欢。在过去的某一天,我遇见了一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照亮了我整个青春的人。因为有他,我努力变得更好,成为了那个自己想成为的人,并在努力的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方向。
这就足够了。爱情的双方是势均力敌的,而非一方的过度谦卑。我喜欢你,我喜欢过你,我曾很喜欢很喜欢你,但我更庆幸你不认识我。感谢你,在我最难熬的日子里以信念的方式支撑我坚持到最后,触摸到美丽的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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