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岁,他三岁 我喜欢叫他大头儿子,这么称呼他当然是有原因的。脑袋大是肯定的,最关键的是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招人喜爱。每次和他玩耍,我便能更加充分地理解,为什么舅舅那么喜欢捏我的脸――用现在的话来说――小孩子长得太萌太可爱,不捏两下实在对不起那无辜的小眼神。 小孩子总是喜欢和比自己更小的孩子玩耍。那时,我的爱好是等大头儿子睡着了数他的眼睫毛,又长又黑的眼睫毛。儿时的我还不知道有看家眼这一说,数着数着,发现他眯着眼睛装睡,于是扯开嗓门喊他起床,一边喊一边拍手,直到他哭得地动山摇,哭得大人连声呼喝。 记忆中他从没有喊过我姐姐,小时候拿零食威逼利诱都没有结果,长大了更是想都不要想。每次吃饭,都要大人在后面追着哄半天才肯吃一口。终于有一次,姑姑把这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数次追逐未果后,饥饿难耐的我当着他的面吃光了碗里的饭。最后有没有把大人招来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哇哇的哭声震得我脑仁儿疼。 我十五,他十二 堂表姐妹中我和他的年纪最小,即便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姐也比我大十分钟。于是每当寒暑假他来爷爷家小住时,我也常常赖着不回家。那时我们每天的功课就是吃喝玩乐,直吵得奶奶要把我们两个扫地出门。 他喜欢吃点心,喝碳酸饮料。记忆最深的就是他坐在爷爷专属的藤椅上,一手饮料,一手零食地盯着电视,满脸享受,对于一名男生喜欢吃甜食这件事,我给与了极大的鄙视,他听了冷哼一声――作为一名女生居然喜欢吃臭豆腐――呕! 每次闹得欢了,奶奶便将我们两个赶出家门,无家可归,正好去书店消遣。在书店晃上两三圈立刻回家,一人拿一本战利品埋头苦读。他看他的七龙珠,我读我的小言情,一人霸占一个桌子角,楚汉分明。有次我不知死活,劝他少看漫画多学习,换来他满脸鄙夷――数学不及格的人没资格让我学习!是的,看似不学无术的他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数学更是每每满分。寥寥数语,噎得我哑口无言。 我十八,他十五 作为一名男生,作为一名怕水的男生,他的爱好居然是钓鱼!每次看他钓鱼时那副紧张的模样,我都禁不住要取笑他――你这么怕水,难不成和水有仇?没想到,一语成谶。 得知他落水的消息时,我正在厨房做猫耳朵。和姐姐一样,我根本不相信这种电视中才会有的场景会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然而生活不是演电视,剧情也不是你能够掌控的。事实就是这样,姑父姑母中年丧子,年逾古稀的爷爷奶奶失去了他们的外孙。那时候觉得人生简直就是一场笑话,一个咿呀学语的稚子,在父母的手心中成长到志学之年,十五年的含辛茹苦,刹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二十一,他十五 转眼,三年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这期间我经历了高考,离开了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城。而他的人生,则永远定格在十五岁那年的盛夏。原以为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但每当回想起以往的点点滴滴,喉咙仍旧像塞了一个铅块。他去世那天我做的猫耳朵,从此再没有吃过。 最痛不过离别,而离别之所以那么刻骨铭心,或许只是因为,从此以后那个人的音容笑貌,你只能靠回忆来拼凑。他去世三年,我从没有在梦中遇到过他,而昨晚却梦到他一身单薄的衣衫,扶着单车,满身青紫的站在家门口,我远远看见,又惊又怒,正要责问他和谁打了架,却见他抬头笑道――姐,我冷。刹那间我从梦中惊醒,然后,独坐到天明。 后记: 这个世界,从不缺少生离死别,因而我告诫自己,他的离去,不过是随着风的脚步,自由的,翱翔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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