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与现象。
柏拉图认为,世界万物可以分为两大类:理念与感性事物。 理念是世界万物的本体,感性事物是理念的摹本。例如,善的理念是一,各种各样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善举是多。只有懂得什么是善,我们才可能行善;不分善恶,我们就不可能追求善而躲避恶。 “本体比现象重要”的思想保持了两千多年。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本体,世界万物都是绝对精神的表现形态。与柏拉图不同的是,绝对精神是发展变化的。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发展经历三个阶段:逻辑、自然、精神。逻辑阶段的精神是纯粹的精神,把精神和事物分开,单独考察精神的存在发展。事物的发展规律就是事物的逻辑。这是绝对精神的初级阶段。举例,树木的生长规律比具体的树木更重要。 本质必然表现自身,本质的表现即现象。绝对精神的中级阶段是自然。举例,杨树的生长规律必然要表现为具体的杨树。 那么规律来自何方?黑格尔说,来自精神。精神决定规律,规律决定事物。精神是绝对精神的高级阶段。(绝对精神是本体,精神是绝对精神发展历程中的最高阶段)
在精神阶段的绝对精神有了自我意识,它清楚地认识到,逻辑阶段的内在本质和自然阶段的外在现象,表面上是对立的,实际上是统一的;二者都是绝对精神的表现形式。绝对精神是内在逻辑与自然阶段外在现象的统一。
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即存在论,自称是“基础存在论”,是传统存在论的基础。因为传统存在论不追问存在的意义,或追问的不够彻底。
西方哲学史上存在论分为三种形态:
1、“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 海德格尔说,存在概念的普遍性与其他概念的普遍性大不相同。举例,布谷鸟的概念不及鸟的概念,鸟的概念不及动物的概念。所以,存在概念是最具普遍性的。即,存在不是万物中之一物,也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概念。
2、存在概念是“不可定义”的。 海德格尔同意这一观点,存在就是最普遍概念。
3、存在是“自明”的,无须深究。 海德格尔认为,常识无须反思,哲学必须反思。谁都知道“天是蓝的”,而且它也不随人的意志而改变,所以存在的意义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海德格尔以人为出发点开始探索存在的意义,因为人能提出并回答存在的意义,而其他存在者则不可以。“人在世界之中存在。”这是现象学观点,要理解这个概念,须解决三个部分“在……之中”,世界,“谁”在世界之中。
1、第一个部分“在……之中”。不能从空间位置关系来看待这个要素,人总是带着他自己的世界,世界也总是人的世界,二者本来就是一个整体,从未分开过,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内在的,而不是简单的物体间距离的外在表现。人自身的世界就是人的生存方式,无须走出自身而进入一个外在于他的世界,因为本身就在世界之中。
张世英将“人在世界之中存在”称为“人生在世”。通过这套理论,海德格尔将主体和客体实现了统一,除此之外,他还认为认识是人生在世的一种方式,人生的历程就是认识世界的历程,人不是忙于和物打交道,就是忙于和人打交道,(前者“烦忙”,后者“烦神”),人的活动统称为“烦”。
2、第二个部分是“世界”。世界究竟是什么?“物”是世界现象的起点,海德格尔从实际生活出发,从“某个具体事物”出发,来解释世界。
生活中出现的具体物品,其意义是“指引和标志”。“指引”是“此物”能够指向“彼物”,能与彼此联系起来,其意义是“标志”。标志就是将指引者与指引对象之间的桥梁(应该注意一点:这些意义的出现,均以人的存在为前提,意义是对人显现出来的,没有人,这些物体也存在,但无法显现意义)。具体的物品互相联系,形成一个整体,一个用具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又与人相关。在这个世界中,人与人、人与万物都有关联性,我们飞不到世界之外,世界也不会抛弃我们。
3、第三部分“谁在世界之中存在?”海德格尔说,这个“谁”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而且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很少思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但这种“不思考”不是直接表现出来,而是深思熟虑后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每个人总是再三思考后,但做出的决定却会表现为集体性,向着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个方向发展。可以把这种现象归结为一种趋势,而这种趋势的出现便是人,但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所有人,海德格尔把这种东西称为“人们”。
“人们”是一个“温柔的独裁者”,温柔是相对于他的发出命令的方式,从不强迫而且自由,但他“平均化”每一个人,使每个人趋于相同,这种平均化的思维压抑着一切人。此外,“人们”还教唆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例如,我们做决定总要参考别人意见,即使最后决策错误,我们都要把这个错误怪罪于“人们”。
这个“人们”就是生活的领导者,就是“谁在世界之中存在”的那个谁。
海德格尔把人的生活分为两个层面:“非本真的生活”,不是说某种生活是虚假的或错误的,而是说这种生活尚未经过我们的反思,我们还不知道其本来面目;“本真的生活”,是经过我们反思的生活,由此我们得知,生活的本来面目有别于我们的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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