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概述(3月23日)
民數記第17-18章的重點: 亞倫的杖發芽;祭司與利未人當得之物。
內容:
可拉、大坍、亞比蘭和二百五十個首領的爭權,不單犯了罪,也牽連到事奉的問題去。神追討了這些人的罪,又顯明了祂的揀選。
事後,神再次宣告祂對祭司、利未人的揀選,並重申他們事奉的內容,讓他們及全百姓都看見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是承擔人的罪;他們辨理會幕的事,為的是保護百姓免去死亡。
祭司、利未人的事奉不是工作,乃是神的賞賜。既是賞賜,就是神的欣賞,神的悅納,神得到了滿足。因此,接受這賞賜而事奉的人,目光便不應在事奉的位置或形態上,而是神的喜悅;也不是求地上的權位財利,而是天上的產業。神對他們說:「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20節)
神既是他們的分,他們的勞苦,神豈會不記念呢?他們生活所需,神豈會忘記呢?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神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凡蒙召事奉主的,都得神這樣的賞賜和賜福!
鑰節: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十八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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