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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国宪制》

读《大国宪制》

作者: 8ac7fd75413a | 来源:发表于2018-05-01 11:22 被阅读0次

            这是2018年读完的第18本书,朱苏力老师所著《大国宪制》。这是一本由法学家写成的政治学著作,朱苏力其人,曾有学者将其比喻为法学家的“东邪”,离经叛道,不安世俗,号称天下第一内功,且博学多才,正如金庸先生笔下的东邪“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本书虽讲历史中国,却不是史,而且论。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称,是“拧干了史实中的时间因素”,将历史中国的制度构建作为一体来做理论性的思考。作者一直的理论起点都是,历史中国的宪制构造,都是针对当时中国社会生活条件的制度应对,虽不能说是最好的制度,到一定是最适合于当时的制度。并且,作者也极力批判那些用西方政治理论分析中国宪制的思维,启发中国学人,从社会科学的视野来思考中国的宪制实践,以图指导当下以及未来中国的宪制实践。对于这种理论思维,我是相当认可的,历史总是已经过去了的今天,今天又会成为将来的历史。西方的理论,思考和解决的终究是西方的实践,即使是像胡适先生那样“以科学思维整理国故”,我们也应该有更多的主体意识和问题思维。书中作者提到,最早关注中国行政区划的不是政治学家,亦不是宪法学家,而且一位叫谭其骧的地理历史学家,这就告诉我们,必须从中国的社会实践中总结出引导中国社会实践的理论。在书中,作者极力推崇两位社会学家,一位是德国的马克思韦伯,一位是中国的费孝通先生,这也例证了作者社科法学的理论倾向。

            再说说本书的构造,本书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纲展开,这使我想起了陈兴良老师在《刑法哲学》中以“道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来构造刑法学理论,在此也不得不想起王政勋老师说的“综合性大学能够为法学研究提供更多资源与思维”的说法。书的引论部分,作者着重论述了“何以大国”,中国并不像古希腊、古罗马那样有便利的交通,从中国的地理类型来看,中国最适合的应该是小国寡民才对,但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这样的社会属性,使中国不得不面临两个最大的现实问题:黄河的治理和对游牧民族的防范,而要解决这两项关乎农耕民族生死存亡的问题,就需要强有力的权力机构,这就是中央集权的原因。

            接着,作者首先从“齐家”开始分章论述历史中国的宪制构造,作者认为,“齐家”之“家”并非五口之家,而且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村民部落,这个中国最基层政权要解决的核心关系就是“父子及兄弟关系”和“男女关系”,这两类关系决定了中国基层社会的宪制构造。在书中,作者一直认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宪制构造是一个制度试错的过程,别有新意。

            从第四章开始,作者着重论述了历史中国在“治国”方面的宪制构造,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是军事宪制和行政区划问题,这是历史中国宪制的政治部分,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论述了度量衡和国家干预经济问题,这是历史中国宪制的经济部分,第八章和第九章所论述的“书同文”与“官话”制度和政治精英问题,是历史中国宪制的问题部分,接着政治精英而展开的第十章是皇帝制度,作者认为,皇帝制度是精英政治运行的核心要件,在此作者提出:要理解中国皇帝制与西方君主制的不同,最关键的就不是谁是主权者,或理论上谁最后拍板,而且有或没有政治精英组成的官僚体制的辅佐。书的最后一章名为“缺失的公民”,作者认为,西方语境下的公民是身份和资格的象征,而历史中国的子民或臣民,更具有普遍意义。历史中国的子民概念要比古希腊古罗马的公民概念更接近现代的公民概念,更具有普遍性,更多包容性,更少特权意味。

            最后,我想引用作者在书中反复信用的《礼记》中的大同社会来结束此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及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余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是对美好社会的期许,也是宪制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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