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脑子其实就是一个无形的仓库。每天外出奔波的你,就像个采购员,眼里看到的,听到的,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都尽收其中。哪天你不出门了,也没有关闭仓库的大门,可能从电视上,从手机里仍能收集到所需要的东西。
闲时你偶尔可能会进去走走看看,翻翻那些值得你炫耀的,值得你晒晒的东西给人欣赏一番。还有不值得炫耀的,还有的一些秘密,你可能放在柜子里,成为一个永远的无人知晓的压箱宝,存寄在仓库的某个角落。这就是回忆。
生活在当下是有质量的幸福。出行,购物,办公,交流,有了手机确实是方便。可用电话可用QQ抑或是微信,都是分分秒秒的事。不像我们年轻的时候,交流一件事要么面谈要么就是写信,很是费时间还费心情。
我想说的,是关于一封书信的往事。
上世纪的一九八一年,我初中毕业。没继续读高中,也没选择复读,被父亲安排在村里的桑园场上班。柔园场是养殖场,养的是蚕。我不会养蚕,上班的时候也就不怎么忙,除了防止有人偷桑叶外,有大把的时间看报,看书。
那时间流行的是各种期刊,最流行的是伤痕文学,像《天云山传奇》,《高山下的花环》等等,很多。不过这些期刊我们那个小镇是买不到的,要去铜陵的大通那边。我也买不起,尽管那时候一本刊物才两三毛钱。我所看的大多是借别人的,碾转返复过无数次,也有中间被撕掉半张一张的,而且都是些小型的期刊,记得看得多的是《安徽文艺》《散文》,《北方》,还有南京的《青春》之类的,像《十月》,《长城》那种大型期刊是很难得看上一本的,但凡有书看还是幸运的。
借给我书的,是一个喜欢栀子花的姑娘。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么多书?因为借书还书我得以经常在她家出入。那时年轻,胆子小,至于有没有什么好感,可能只有天晓得了。
记得初夏的一个晚上,在她家聊天,她爸竟开口叫我帮他家割麦子。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快答应了,之所以犹豫并不是顾及到她的感受。因为我不会,也因为体力不好,怕累更是怕出丑。次日清晨我腰带后面插着把镰刀就要出门。老妈问我去哪里?我就如实说了,谁知老妈死活不同意,说家里也要收麦子,自己家不收去给别人收,像什么活?我执意要去,便径自外往走,老妈追到村口也骂我骂到村口。大半个村里人都知道了,但老妈也没有给我骂回去,我还是任性的去了。
那年场里养蚕的姑娘有史以来最多,十一个组一百多号人。每天一上班总是要经过我值班的那栋房子,每天当我还在床上时,听到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我就起床了。
养蚕最辛苦的是四眠过后,脱了皮的蚕长得一天一个样,吃叶子的速度也飞快,一筐桑枝撒上,在一阵“沙沙”声中,绿叶就没了,剩下的是光秃秃的枝条。这个时间养蚕姑娘都住在蚕室里,可以说连吃饭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真的是不分日夜。我值班时兜过圈会借故去她的蚕室看看,也会帮帮她撒撒桑叶。她也不说话,偶尔朝我笑笑,那笑容美美甜甜的。
有晚喂完蚕,她坐在床上,歇了一会,然后好像鼓足了勇气似的,从被子下面塞给我一本书,是一本旧的《青春》:“没事做,回去看书”。我当时还以为她在赶我走呢?
那是养秋蚕的时候,天气还是有点闷热,特别是秋老虎蚊子多,晚上一个人总是难以入眠。这时有几个经常找我玩的小伙伴来,我把书送回值班室,也放在床底下,就和他们走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瞬就是过年。我不想就这样混下去,我也二十了,得找个稳定长期的事情做做。过完年将场里自己的东西收拾到家,便独自去合肥参加了一个培训班。又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终于在老洲街上开了一个玻璃店。
人顺的时候什么都顺,这年年底我按照我们那里的习惯和一个漂亮的姑娘订了亲,也就忘记了其他的一切。直到有一天在街头碰到她,发现她有点憔悴,有点迷茫。这时我才忽地想起那本书,那本忘记看,也忘记还的《青春》。
回家,我从床底下翻出那本书,我想晚上随便看看,明天抓紧还给她,毕竟有几个月的时间了。翻到书的中间发現有一张纸,是封恋爱信,上角三个字是我的名字,下面写着一些让我脸红的话语,中间留有空白,右下角是她的名字,名字的上面是让人心心跳加速的三个字。那夜很长我却无睡意,想得很多,我给别人写过好多情书,自己还没为自己写过。我不知道别人收到情书时是怎么样的心情,我只知道自已有那种慌张,那种心速加快,那种既高兴又害怕的感觉。
我终究赖着脸皮没有还她这本书,我把书和那封信一齐压在箱底。我不知道那封信的空白处她想表达什么,也许不想表达什么,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给一个男的写信,没有一丝的经验。不知道怎么表达,想让我去续写。但我竟然没看,更没有回音,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多么无情的打击?名字上面的三个字分明已表明了她的一切,遭到的竟是我的漠视。多年后每当想起这本书、这封信,总是让我心生感叹。
三十年后,我从一个朋友处得到了她的号码,加了她的微信。前年的国庆期间,在我又一次回到家乡后,她得悉邀我去合肥见面。
有天晚上准备回铜陵的家。车到大桥时已是八点四十。也许是心情不怎么好的原故吧,竟然南车北辕一头扎上了去合肥的高速。
没有通知她我已动身,不是想给她一个什么惊喜,而是我是个不愿意为难人的人。我想她要是知道我去了必然要给我安排住宿,可能还要带我宵夜,那感觉就是有点麻烦,打扰了,何况开车人从来不敢说准时的,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在下一秒。到合肥了自己安排好了再通知她这是最把握的事了。想想心情变得轻松起来。
路不远,一百多公里的路,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有了导航自然没走弯路,像个熟悉的合肥人,轻门熟路的到了她家的附近。寻了格林豪泰酒店开房住下就收到了信息,问我来不来?我发了位置并附上信息:我已经到酒店了,时间不早了明天面叙吧。
酒店的房间特大,套房的那种。外面的雨仍在淅淅沥沥下,倔犟地要将日子拽进深秋。找来遥控想看看电视却怎么也打不开,跑到电视机边,左摸摸右按按仍旧没用,不觉有点汗颜。乡下人进城,看样子不知道的地方太多,又不好意思打前台的电话,如果别人来了又能打开岂不让别人嘲笑?
得知她要来看我,心里有点颤抖般激动。想不到三十年后我们能够见面,在夜有点深了的时候,并且是在别人知道会感觉有点暧昧的酒店里。如果放在影视作品里可能会是一个感动得眼泪流个稀里哗啦的一个情节,也可能是剧中情节的一个小高潮。三十年不是个短时间,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三十年?
我把房门带上,把客厅里所有能打开的灯都打开,我不想让她有丝毫的猥琐的感觉。也许是厅太大,仍显得有点昏暗。她进来就坐在靠门的单人沙发上,一身紧身的衣服很端庄得体,有点贵夫人的样子,身材保持得仍如当初,只是脸上的淡妆掩饰不住岁月留下的痕迹。有点厚的披肩随手放在沙发上面。我这边是三人的长沙发,一个人坐显得孤零。
“你怎么这么瘦?”这是她见面的第一句话,想必三十年在她的印象里我还是那个翩翩少年?这话也可以理解成是对我这三十年风雨人生的一个安慰。
我笑笑:“你比我也好不了多少。”
岁月已经在我们身上任何部位都做了调整,只是各自的脸还和印象中有点模糊的相似。
早已准备好的说词没有派上用场,也许我们都过了激情的年纪,成熟稳重已是现实的表现,我都忘记了问她是否喜欢喝茶,直到她从拧包里拿出茶杯。
那茶杯像是装果汁的那种,圆圆的高高的,杯口很小的那种,半小杯水里浸着几根泡得有点发黄了的如茅草根般的东西。
“这是石斛。”她看我盯着杯子便解释道。
我忙站起来要给她添水,边问:“是那个叫铁皮石斛的?”
她点点头,谢谢,少加点。
我的杯口都是这种大大的,倒水方便,喝起来也方便,如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似的豪爽。那种小口的倒水就得小心了,不过依我的思维,杯子口小喝起来的姿势也必优雅,如淑女掩齿,如蜻蜓点水。
自然会聊到年轻时光,聊到初识初知,聊到了她的经历,她的现状。我们时而开怀大笑,时而短暂沉默,心头也掠过缕缕酸楚,聊了很多很多,但没有提那封信,她没有,我也没有。就聊聊平常,聊聊过去的时光,也聊得很开心,彼此怨恨早已冰消雪融。
快十二点了她起身说要回家了。我也站起来,轻声说:“走了?你欠我一个拥抱呢。”听了我的话,她重又坐下,双手极不自然的放在腿上,睫毛垂下,脸上有点笑容却是我无法表达的那种。我没有弯腰,我的拥抱其实只是搂着她的头,抚摸着她仍如绵羊般柔软的头发,这头发三十年前我抚摸过一次,那一次是冰天雪地的夜里,这一次仍旧是在略显凉意的秋夜里。她的脸贴在我的肚皮上,我能感觉她急促地喘息声。
“回去早点休息吧。”我拍了拍她那有点瘦弱的背心。她的头贴着我的肚皮擦了几下,“明天早上过来接你,我们去湿地公园玩玩。”
我点点头。
能睡得着吗?今夜无论是她还是我都可能是个不眠之夜,何况外面的雨仍旧那么烦人的“嘀嗒嘀嗒”着。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擦肩而过的多,走到一起的友情、亲情却很少,能白头到老的只有一人。这来之不易的“缘”份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我和她尽管没有走到一起,但没有怨恨,三十年能够见面,能够友好相处这也是一种“缘”吧!过去的时光,回不去就开心地面对未来。
我盼着明天清晨有一轮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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