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导语:申请工伤被拒绝的,当事人应当分析原因,视情况要么提起行政复议,要么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想要后期合理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第一时间考虑去申请工伤认定,只有拿到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构成工伤的认定书,才能为后续的具体理赔提供前提。
那么,如果认定工伤的申请不被受理,被拒绝了,该怎么办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也就是说,工伤申请被拒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其中:
01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如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一段时间,耽误了),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市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
02
行政诉讼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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