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发于公众号:小余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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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余伞。
今天小余伞想跟大家谈谈婚前性行为。
古往今来,无论主观还是客观,爱情都有很多定义。
而婚前性行为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就是男女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
有人说:“婚前性行为是不自爱的表现。”
也有人说:“婚前性行为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要想让感情长久,只有近距离接触,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众说纷纭,首先我是赞同婚前性行为,但是不赞同所有的婚前性行为。
禁果本身就具有诱惑力。
但是婚前性行为一定要找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做任何事情都要带点脑子)注意做好安全措施和杜绝打着恋爱旗帜骗炮的人。
在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提前感受性,也是一种自由。
性行为可以,但不负责可耻。可以用情,但不要滥情。
尊重自己等于尊重他人,更不要因为年少轻狂,随便玩出人命。
一夜情、yuepao、援助交际太过随便的性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而且存在感染性传播疾病。(HIV)
摒弃不良的性关系,杜绝未婚先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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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流行一句话,爱他就给他。
于是乎,为了检验双方是否真的爱自己,就完全在没有任何保障的前提下就茫然的发生关系。
这很显然是不可取的。当遇到大男主义,女性还是需要谨慎。(不是女权)
但是性行为也不一定是放荡和不自爱。
性爱本无错,不需要闻之色变,避之不及。性是大自然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我们可以选择,但我们不能禁止。
不一定非要把性看做是洪水猛兽,这种欢娱是天性是自然。
也可以把婚前试爱看成尽调,防止婚后拆盲盒。
合理安全的性行为是爱情满溢的自然表现,有助于感情和谐,并不肮脏。
可以作为男女增进感情的调节器,可以通过性行为发现更爱对方,可以让人享受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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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余伞的意思是,我支持柏拉图式恋爱,不否认贞操观,也赞同婚前性行为。
但婚前sex一定是建立爱的上面。(傍大款除外)性就像调料,爱情这碗饭,少了调料也能吃,多了调料更美味。但不能把调料当饭吃。
爱情不能随意化,婚前性行为没什么可怕之处,可怕的是婚前乱性。
做好了承诺与相守,再去付诸实施,那样的话,风险会小一点。
不管男女,不要只走肾不走心。这世界没那么坏,也没有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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