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人问我,“在有些情况下,愤怒不是理所当然地吗?例如,看到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愤怒不正是正直的表现吗?”我的回答是,如果我把人看作是“正直的”或“不正直的”,“负责任的”或“不负责任的”,那么,我的想法也会带来暴力。我坚信,专注于我们的需要,比评判他人是什么人更有益于生活。
在我看来,愤怒是我们的思维方式造成的。它的核心是尚未满足的需要。如果我们能够借助它来提醒自己——我们有需要没有得到滞,而我们的思维方式正使它难以得到满足,那愤怒就是有价值的。为了充分表达愤怒,我们有必要明了自己的需要并采取行动。然而,做一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愤怒驱使我们去惩罚他人,而不是去满足需要。为此我建议,与其沉浸于“合理的愤怒”,不如倾听自己和他人的需要。这也许需要一个过程,但通过不断地实践,我们将会有意识地用“我生气是因为我需要……”来取代“我生气是因为他们……”。
我生气的原因不在于别人做了什么,而在于我怎么看待对方及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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