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他们值得爱护的,守护的东西,即便是7岁的我也当然不例外。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时得到的,他是位穿着讲究,心底善良,面目丑陋的小魔鬼。
他身穿一套挺拔,昂贵的西装,脚蹬一双漆黑亮丽的尖头皮鞋,显得格外精神、霸气,但他的相貌却很平常,甚至还有有点丑陋的模样。
他有一个大大的圆圆的脑袋,五官端正,有大肚子,大长腿,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可唯一一件不太好看的是他的右臂和半张脸分别有着一条疤痕,我觉得可能是他与别人打斗时留下的,因为我当时的年幼无知,我总觉得他很可怜,每次捧起他时,我总会用柔软的指肚来拂饰这两条疤痕。
他很丑陋,但是老师教过我们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因此它在我的心目中不管有多么丑陋,我总认为他是善良,柔和,乐于助人,打抱不平的。
因为他虽然不能和我说话,沟通,但是每当我对它的身世有疑问时,它总能用那双水灵灵,天真无邪,充满童趣的大眼睛来回答我,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我认为它不只值得我们去守护,他还值得我们用眼睛来看,用手去触摸,用心灵去感受。我还爱它,爱它相貌平平,爱它的面目丑陋,爱它的穿着讲就,因为他那无数箱金银财宝都买不到的,天真快乐和那金子做的心,还有那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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