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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不想和他在一起。
因为,我们有时候心知肚明,在一起,不代表一直在一起。
“他不够贴心啊,总是不考虑我的感受。”
“还有呢?”
“他还很自负,自以为什么都对,不会让着我...”
“嗯。”
“还有他脾气也不好,总是让我觉得他根本就不喜欢我...”
“是啊。
可你。还是爱他。”
面对朋友的喋喋不休。我表现得极其淡定。
如果你和我一样,有过恋爱经历的话,不难发现,要是我耐心地去跟她解释原因,从性格三观分析到祖宗三代家庭背景,劝她别冲动啊三思而后行啊....别说分手就分手啊....
结果只有一个,她还是会继续和他在一起的。
她之所以会那样抱怨是因为她爱他,在乎这个人,才会抒发不满,而我的话对她的想法和行为不会有多大改变,因为她还是爱他的,而一般情况下,对一个还爱的人,是不会说放手就放手的。但是除了不放手,还要做出改变才行。
有时由于种种明明可以解决的现实原因,由于原本还可以改变的心态。我们太懒了,懒到不想再改变,宁可对那个还爱的人说再见,也要骄傲地保持自我。
去他妈的自我。
面对你爱的人,你连这点改变都不想做,你凭什么说爱。
其实我很想对跟我诉苦抱怨的朋友说,那你分手啊,既然那么看不惯,何必苦了自己。
这样下去只有两种结果:
一,他还是他,直到他变心或者她变心。
二,他为了她改变了,她为了他改变了,算是暂时圆满。
爱的本能,你我天生都有;而爱的技巧,则需后天学习。
爱不仅仅是心动,更需要日久天长的耐心。
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要了解,要渗透,不仅要用喜欢,还需要时间。
若是最终失信于当初的海誓山盟,那也作罢了。
赴约者前往,若情投意合,必两人欢喜,便可再续前缘;
若一人失约,不完整的情意,不要也罢。
情路本就没有规律可言,全凭缘分。
各人经历的事都不尽相同,每个人的性格也不同,可能两个人对一个词语会因为观念的差别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可见两个人“契合”与否。
当初你的喜欢,
可能只是他夏天阳光下被汗水浸湿的衬衫;
是她突然被风吹得凌乱了的头发;
可能是一封永远都不会寄到的情书。
我们曾经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不想和他在一起。
因为,我们有时候心知肚明,在一起,不代表一直在一起。
曾经以为爱情最美的时候就是怦然心动的那一刻,
直到后来,
我越来越羡慕那些相濡以沫一直相伴的人。
喜欢就是包容,喜欢就会为对方改变。
没了白衬衫和长发飘飘,还有两颗不离不弃的心。
这才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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