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单位中,政委才是党委书记,军事主官则是党委副书记
瑛杰小猪
原创
2023-1-29 08:00 · 来自浙江
目前,我军的团级以上单位设置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组成。
其中,书记、副书记都设1人,党委书记由政委担任,党委副书记才由司令员等军事主官担任。
首先,介绍一下“政委”和“党委书记”的区别。
政委不是党内身份、不是党内职务,而是跟“司令员、军长、旅长”等军事主官一样属于军队职务,是政治主官。
目前,我军的政治主官有3种,连级单位设政治指导员,营级单位设政治教导员,团级以上单位则设政治委员(政委),对“党建、思想教育、干部、政法”等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而党委书记是一种党内身份、党内职务,是所在党委的日常工作的主持者,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议、组织开展党委活动等等。
可以看到,政委和党委书记具有明显的差异,一个是军队职务,一个是党内职务,不能互相混淆。
以地方上的市公安局为例,既设“局长”,也设“党委书记”,局长是行政职务,党委书记是党内职务,虽然由同一个人兼任,但二者对应的职责是不同的。
至于我军,团级以上单位的“党委书记”由“政委”担任,实行“一肩挑”,司令员等军事主官则担任党委副书记。
1、以省军区系统为例,省军区、军分区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司令员;人武部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部长。
2、军事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校长(院长、所长)。
3、各个军兵种、武警部队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司令员。
4、战区陆军、战区海军、战区空军、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等副战区级单位的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司令员。
5、各级作战部队、武警总队、武警支队也是如此,党委书记是政委,党委副书记是军事主官。
由政委担任党委书记,这是党委制、政治委员制的一种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我军各个单位实行的是“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具有领导权的既不是党委书记,也不是党委副书记,而是整个党委班子。
党委书记(政委)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但并不代表党委,其与军事主官一样都要接受党委的领导。
在党委的领导下,军事主官、政治主官、副主官等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
另外,虽然政委和党委书记由同一人担任,但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职务,其任免方式是不同的。
以军分区为例,新的党委书记、政委上任时,由国防动员部任命“政委”一职,由上级党委(省军区党委)任命“党委书记”一职。
同理,人武部的政委由“国防动员部”任命,党委书记由“军分区党委”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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