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写《当下的力量》听书稿,书只读了两遍,写的东西就像漂浮的蒲公英,迟迟扎不了根。还得多读几遍才行,特别是艰深的书。我看到《文案圣经》的腰封上写道,广告专业的人想从事广告业务就必须读7遍以上。我感觉有些夸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另外,自己的听书稿之所以没过,有自身的原因,认为写的很不理想还要交上去,然后是抱有一些幻想,这样的思想是可怕的。自己满意了,觉得没什么大问题,这样才有希望中稿,即使不中稿,自己反而也是坦然的。所以说,自己认为好,那一般就是好的,因为自己也是优秀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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