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真的很好,蓝天白云,艳阳高照,却不让人觉得闷热。好像七年前的某些日子。
那个时候我们都上高三,早上五点就要起床,然后去学校训练。
每天早上我都要去行宫通往银燕小区的路口等着蛋蛋,然后高高兴兴的上学。
我有辆旧的不行却溜的飞起的小自行车,他用那辆车载了我很久。以至于很久以后我想到的最幸福的样子,就是坐在他的车后面。
不过大多时候都是我载着他,他还美名其曰锻炼我的力量。每次累的呼哧呼哧的时候,他就把手放到我的腿上,帮我加力,顿时就轻松许多。
哦,这个叫传功!
两年前他再一次带我时候突然说了这个词,我一脸懵逼,他失望的不行,我却没想到他的记忆竟然这么深。
每天我最开心的和最讨厌的就是早上和下午后两节的锻炼。开心是我可以看到蛋蛋,不开心的每天除了跑八百,百米,就是跳远,力量。
而锻炼完的放松时光让每个人都会发出小猪样的哼哼声,好像这就是夏天最最惬意的活法。
我不知道蛋蛋会不会有这种感觉,因为我的脚太瘦,踩在他身上会有些疼。可蛋蛋的脚掌,不是我夸张,真的好像个小肉垫。
每天晚自习下课,不对,是每节晚自习下课,我都用最快的速度从一楼冲上四楼,就为了两个人能呆个五分八分的,然后再卡着上课的点冲回班里。
有时候老师说「我再多讲两分钟时候」,屁股都快着火的着急,一回头却发现他在后门对着我笑。
17岁的感情总是充满勇气和热情的。我所能回想到的也大多是幸福的事情,我们也有很多遗憾,但好在,阳光正好,回头时他还在对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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