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冷冻设备用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冷冻设备用玻璃反倾销2020年6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para uso em eletrodomésticos da linha fri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007.19.00。
2013年1月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7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4~5.4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9年7月1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0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最后加条小尾巴:更多转口贸易、反倾销信息可百度昵称或关注公众 转口贸易反倾销(ZKMY137)【领取300M的历届广交会采购商资料】
附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