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书上我一直在追一位作者——别山举水。来到简书是偶然,遇见别山老师更是偶然。
初读老师的文就一头扎进去了,不过简单的汉字经他手排列出来,那么的有韵味呢!老师的文朴实而厚重。
老舍先生说过,文字不怕朴实,朴实也会生动,也会有色彩。极喜爱老舍先生的字,不想又读到别山老师的文,亦如重现。
我又激动又感慨,每文必读。像当年追《还珠格格》一样,期待老师的更文。
今早老师又发一篇文,谈写作的,可谓肺腑之言。读过之后,有感而发,都说写文难,可在老师看来,不过“多读多记多看多写多悟”。
我哪一点也没做到。读书自不必说,不敢说自己是爱读书之人,但绝对是爱买书之人。多少书买回家被束之高阁,整理书架,偶有惊喜,曾经我还买过这本书呢!书是越买越多,有的翻过几页,有的仍是包装未拆。对于书,我总觉得惭愧,不该如此冷落它们。
群里有人问老师怎么能写出感人的文?老师回答,先感动自己才能打动别人。可是,没有那么丰富的感情呀?老师答,读读席慕蓉的书。要知道老师可是一笸箩一笸箩的读的。
有一篇老师的文写母亲的(原谅我忘了文章的标题),我的评价是戳心。我读到这篇文时,正是上班坐车途中,点开简书,找到老师的更新。这下可好,我是边看边哭。旁边有位大姐以为我怎么了,欲言又止的瞅我,尴尬死了。老师的文饱含深情,读一次感动一次。
多记,上学时有这个好习惯,什么莹窗小语,励志美文的记了不少。长大了,工作了,反倒丢弃了。如今复制,粘贴就可以的事倒不愿去做了。
多看,老师可以看一朵花半天,写出一篇文,再看花上的蜜蜂,又来一篇,甚至去观察佝偻的老人走路的样子,可谓痴了。老师的每一笔都是细细的描绘出来的。看老师的文,最棒的就是细节描写,就如你亲眼所见一般。反观自己,细节处不够,总有那么点做作之嫌。
多写,也是让我最苦恼之处。哪有那么多素材可写?越不写,越没有感觉,久而久之,偶尔闪现的灵感就错过了,渐渐地也就没了写作的欲望。
老师给出了中肯的意见“有时没什么写时,我就会想想今天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想着想着,也许就来了一些思路,一发而不可收。”
多悟,我写文习惯跟着感觉走,感觉有了,想停都停不下来。于是乎,如老师所言,文无主题,杂乱无章。写一篇文,要先确定主题是什么,如何使选材贴近主题,把语言写准确了,让人家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想这是我要精进的第一步吧。
这里举个例子,老师有篇文写牙疼,洋洋洒洒数千字,简直让我顶礼膜拜。换做是我,寥寥几句,也没甚好写,又或许只顾着疼了,哪有那么多心思。如果仅仅是写这么件小事而没什么主题,会让人有无病呻吟之感,可老师高明之处是表达他的思乡之情。这个主题就深了,而用牙疼去写,可谓深入浅出。
我的起点很低,只能写这么多了,仅谈谈我对老师这篇文章的感受。很高兴能遇到别山老师这个良师益友。
我说我的,还有谁说说呢?
一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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