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男孩,喜欢了我七年,中间无数次的告白,为了给我送礼物,又怕我尴尬,给我周围的女孩都送了一份相同的礼物,只是,我的那份礼物中多了一张贺卡。
大一的时候,他发消息问我:“闫,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我。”
“没有。”我连思考都没有思考,不假思索的说道。
“这么果断?”
“嗯。”
接着,为了缓解尴尬,他给我讲,他上大学以后,他们部门有个女生追他,他笑称那个女生,爱上了他的才华,最后的最后,他说:“闫,我终于可以去喜欢别人了。”
虽然他说,咱们以后还是朋友,但我知道,我们做不了朋友了,因为,不打扰他,是我对他的尊重。
我曾经无比羡慕《何以笙箫默》里面,何以琛等赵默笙七年的爱情,可是,到我自己这里,我懊悔的是,我浪费了一个男孩七年的青春。
我谈过两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分手的时候,我都是立即离开,不再纠结,拿的起放的下,我讨厌别人死皮赖脸的纠缠。
因为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因为我觉得不喜欢还在一起,是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
但是,我还是被冠上“渣女”的称号,我为此耿耿于怀很久,后来,小陶给我说:“闫,如果,敢爱敢恨是渣的话,那我不知道那种把别人当备胎,浪费别人感情的人算什么?
无论是朋友,还是恋人,如果我们绝交了,或者,我们分手了,不打扰,已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真没必要,在背后,造谣,或者说一些,子虚乌有的话。
不打扰 已是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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