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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作者: 札桠 | 来源:发表于2017-08-18 10:40 被阅读79次

    昨天在圈里看到一则故事。觉得很有启发。

    一姑娘的她妈小区刚认识了一位新邻居一一另一位中年妇女。刚认识的两个月,两人关系非常好,经常一起相约去逛菜市场 ,一起跳广场舞。姑娘的妈和姑娘也是各种夸赞这位新朋友。姑娘很是开心,因为这样能少很多叨叨她没有男朋友的事。谁知过了没多久,她妈叨念让她去相亲的次数又多了起来。姑娘一边应着,一边侧面打探隔壁新阿姨的情况,她妈立马来的劲,说到她啊,我已经好几天没见了。姑娘眨巴眼睛好奇追问你们前两天不还一块搓麻将,逛街来着嘛?!她妈淡淡说哎,就在两天前,咱小区门口来了一个买苹果的大卡车,人家整十斤的卖,一个人十斤太多,我们俩一起买了十斤。我刚好出去办事,于是让她先带回她家分好,我办完事去她家取。谁知我去取的时候两袋确实分装好了,只是给我的这一袋是挑出来的小个的。她以为我看不出来,其实大眼一看就明了,谁都不傻。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呐。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她了。姑娘长长的哦了一声,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默默的把手上的半个苹果啃了。

    人与人初相识总是充满这一份好奇感和新鲜感,因彼此的契合而欢喜,然而这时的交往就个人而言,不过是冰山尖端的互望而已。人在初接触时不会将自己的缺点暴露出来,甚至会刻意掩饰缺点,见到的往往只是好的一面。因此第一印象远较平日的相处来得完美。但是,日久见人性。我们对一个人的评价和认知会随着接触时间的增加而改变。

    事实上,最初的亲近和欢欣经常只是幻像,必然会遭到破灭。交往长久后的亲切才是真正的亲切,因为那时整个人已经大体三百六十度被了解和认知,彼此也能以完整的人格相处,此时的欢喜才是真正的欢喜。我想现在高的分手率和离婚率,和彼此没有足够充分认识对方和自己以及没有以彼此完整的人格去磨合去相处也有一定原因。

    使人有乍交之欢,不如使人无久处之厌。一方面要我们不为初见之喜所迷惑,另一方面是要我们在初接触之时不掩藏自己而只以高面目无人交往,这样才不会有日后感到不实的厌恶感。

    佛说 前世五百次的回睦,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愿我们彼此以真性情真面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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